为做好我县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壮大乡村人才队*,现就遴选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总则
按照机构申请、县级申报、市级审定并向社会公布、省级备案的程序确定培育机构。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高素质农民培育主力军作用,鼓 (略) 校、 (略) 校、 (略) 所等公益性培育机构和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等社会性机构承担培育任务并有偿参与实训、观摩、人才使用等培育环节。遴选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不超过5个。
二、申报条件
1.具备基本条件。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包括农业类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没有不良记录(以经营执照为准)。
2.热衷培训事业。愿意承担农民教育培训任务,主动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民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3.保障条件良好。有固定的教学办公场所、完备的教学设施、配套的实训条件。具有承接单期50人培训班的能力。
4.管理水平较高。培训机构负责人综合素质较高,热爱农业,有共赢发展理念,愿意为农民创业兴业提供优质服务。管理人员分工明确,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较高的管理水准。
5.规章制度健全。建立了日常管理制度、培训工作规范、跟踪服务流程等。
6.带动能力较强。学员通过机构的培训、跟踪服务等,创业兴业能力明显提升,种养效益明显提高,在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申报要求
1.严格遴选程序:按照机构申请、县级上报、市级审定并向社会公布、省级备案的程序确定培训机构。县级确保申报的培训机构符合申报条件,市级委托代理机构根据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对条件不达标或以往培训效果不好的机构进行淘汰。
2.需提供资料:机构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证明材料(包括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报送时间:2024年8月2日前。
4.报送地址:蒲县北大街37号,农业农村和水利局505室。
5.联系人:郭磊 *
蒲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