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7日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天):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1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1 | 四川省 (略) 二次改建项目 | (略) 青羊区商业街69号 | 四川省 (略) | 四川华评 (略) | 四川省 (略) 再次投资4051.*元, (略) 区范围内实施“四川省 (略) 二次改建项目”的建设。项目新增编制床位145张、牙椅7张,新增门诊日接待能力100人次;届时,全院编制床位256张、牙椅7张,门诊日接待能力500人次。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检验废气、院内带菌空气、污水处理设施恶臭、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垃圾暂存点恶臭、食堂油烟、柴油发电机废气。 (1)检验废气:涉及微生物的检验操作均在微生物实验室或PCR实验室内的生物安全柜中进行,微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微生物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抽风收集至生物安全柜自带高效过滤器过滤后,经室内紫外灯消毒后,排放于微生物室内;PCR实验室产生的微生物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抽风收集至生物安全柜自带高效过滤器过滤后,经实验室内紫外灯消毒,再经空气净化系统配置的初、中、高效过滤器过滤后引至急诊楼2F排放。 (2)院内带菌空气:通过采取紫外线及喷洒含氯消毒液消毒及加强通风等措施进行控制。 (3)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污水处理设施为地埋式密闭设置,并预留进、出气口,恶臭气体经出气口直连管道收集至1套紫外消毒装置处理后,尾气经引至行政楼楼顶排放。于现有污水处理站恶臭处理设施(紫外消毒装置)末端新增活性炭吸附装置,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出气口直连管道收集至整改后的1套“紫外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限值后,尾气引至行政楼楼顶排气筒排放。 (4)医疗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房恶臭:医疗废物采用专用容器及防漏包装密封收集、低温暂存,医疗废物暂存间独立密闭设置,并定时清洗、消毒、及时清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期喷洒除臭剂。 (5)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行政楼楼顶排放。 (6)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宿舍楼楼顶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新增1个7m3的食堂油水分离器,食堂废水先经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后排入预处理池。新增1个0.5m3的中和池,检验废水先经中和处理后再排入污水处理站。检验废水、医疗废水、生活污 (略) 区现有污水处理站,采用“一级强化+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后,与经预处理处理的食堂废 (略) 区废水总排口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限值后, (略) (略) (略) 第九再生水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尾水排入锦江。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以及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进行控制;机动车噪声采取车辆限速、禁鸣喇叭等管理措施进行控制;院内社会生活噪声主要通过加强管理、禁止喧哗/吵闹等措施进行控制。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废紫外线消毒灯管、废活性炭、预处理池/污水处理站/中和池污泥、生物安全柜废滤芯、空气净化系统废过滤介质、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废液等。其中,污水处理站污泥经石灰消毒后,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其余危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化学性废物目前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尚未处置, (略) 尚未与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置协议;紫外线消毒灯管未定期更换,均不符合环保要求。 (2)一般固废:餐厨垃圾及废油脂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