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第15项问题整改公示
(略) 已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第15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工作
二、整改目标: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三、整改措施:
1.压实落靠责任。完 (略) 、乡、村、屯五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列出地块责任清单,制成秸秆禁烧责任落实图,把责任真正落实到村屯、到户、到地块、到人头。
2.加强督查巡查。市、县两级成立督查组,做到督查全覆盖、无盲点,逐乡逐村开展督查,深入田间地头,采取24小时不间断、死看死守的方式,保障无烟、无火。
3.加大宣传力度。采取主流媒体宣传、户外宣传、入户宣传多种形式,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教育引导农户自觉树立不敢烧、不能烧的思想意识。
4.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乡、村、屯建立村屯应急灭火队*,配备消防器材及交通工具,见烟见火第一时间扑灭。
5.逐级落实包保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市级领导包县,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包村屯,村屯包农户。
6.强化督查问责。 (略) 和乡镇相关责任人未履职尽责,出现秸秆露天焚烧火点的,从严问责。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落实禁止秸秆露天焚烧责任制度, (略) 、乡镇、村屯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体系。
2.下发了《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体系工作提示单》、各部门相关人员已成立了23个督察组并按照《 (略) 二级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网格化监管体系表》轮流逐乡逐村开展巡查。
3.已经通过在各乡镇、村屯拉横幅、广播车广播、大喇叭宣传等方式宣传禁烧秸秆的危害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4.已经在各乡镇政府、村屯村委会等建立村屯应急灭火队*,配备消防器材及交通工具。
5.制定并组织实施《 (略) 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攻坚战行动方案》,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
6.建立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略) 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进行统一部署。进一步压实落靠各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与村屯以及个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对出现秸秆露天焚烧火点的,从严问责。
五、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01月07日
六、受理部门: (略) 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七、受理电话:0455-*邮箱:*@*q.com;
八、受理地址: (略) 安虹街道开发区安发大道与安东四路交汇处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安达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略) 安达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7日
责任单位: (略) 安达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