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
(略) 白沙水厂扩建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增加白沙水厂供水能力,补充四会城区用水缺口,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四会市白沙水厂扩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405-*-04-01-*)。项目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略) 城中街道白沙头地段。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1)取水工程:更换现状取水泵房取水泵并改造部分取水结构,增加 DN1200浑水管道 2km,同时更改变配电等内容。(2)净水厂工程:①新建 20 万吨/日规模的配水井一座;②新建 10 万吨/日规模的絮凝沉淀池一座;③新建 10 万吨/日规模的滤池及反冲洗泵房一座;④新建 10 万吨/日规模的清水池一座;⑤新建 10 万吨/日规模的送水泵房一座;⑥新建 20 万吨/日规模的排泥水处理构筑物一套(包括排泥水调节池、回收水池、污泥浓缩池、储泥池和污泥脱水机房);⑦新建变配电房一座;⑧新建 10 万吨/日规模的加药间一座;⑨拆除现状综合楼并新建综合楼一座(含中控室重新搭建);⑩配套总图、智慧水务等内容。(3)清水管线:新建 DN1200 厂外输水管 5.83千米以及 DN600 厂外输水管 3.0千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项目涉及的环保、节能、用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六、工程建设要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34号)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表。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白沙水厂扩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四自然资公示字【2024】第2号、关于《关 (略) 白沙水厂*吨日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函》的复函、关于《 (略) (略) 白沙水厂扩建工程环评初步意见的函》的复函、《 (略) 水利 (略) (略) 自沙水厂扩建工程项水土保持意见的复函》(四水办〔2022〕1073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 (略)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