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和交通局:
《关于审批福冈、平东、港口园区主要道路消火栓建设工程的函》(阳高规建函〔2023〕2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园区火灾抢险救灾设施建设,根据区管委会工作部署,我局原则同意福冈、平东、港口园区主要道路消火栓建设工程。
二、项目代码:2302-*-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阳江高新区福冈、平东、港口园区主要道路。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敷设DN100PE管(1.6MPa)372米,敷设SS150室外消火栓62个,砌筑DN100阀门井62座。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1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81.73万元,其中:工程费67.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26万元、预备费3.8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七、环境保护及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落实项目资金,安全生产,保证工程质量,全面落实环保措施,按基建程序办理开工手续和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