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80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阜 (略) 数智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作如下澄清说明:
1、招标文件定标方案(1)报价因素的表述不一致情形,现澄清为:
(1)报价因素。
所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与其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均在(+2%含)-(-5%含)范围内,不再进行价格竞争,均得 3 票,超过上述范围,偏差每超过 1%扣 1 票(例:投标报价与其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3%含)-(+2%)区间扣 1 票】或【(-5%)-(-6%含)区间扣 1 票】得 2 票,以此类推,最少得 0 票)
特此澄清文件,感谢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支持,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阜宁县 (略)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