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 (略)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楚环许准〔2022〕 (略)
(略) 建设分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永仁县 (略) (班三界、小木马片区)接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研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并要求如下:
一、项目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总投资5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 万元。拟新建220k (略) (略) 线路工程, (略) 径总长度1.7km,新建杆塔8基。工程占地面积0.153hm2,其中永久占地0.044hm2(塔基占地),临时占地约0.109hm2。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该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 (略) 避开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生态敏感目标以及生态红线,符合当地生态环境规划和当地电网规划。项目实施可能对生态、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和电磁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 (略) 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该工程须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线路、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建设全过程须满足《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相关要求。
三、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略) 方案,尽量避让环境敏感区、敏感目标、环境保护目标及生态环境良好区域。优化塔基布设,减少林地占用,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防止破坏地表植被。通过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相导线结构、高压电气设备等措施以降低电晕放电噪声,线路经过居民房屋附近及农田区时,应按《报告表》所提要求设置导线对地高度。不得在生态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内设置取弃土场、施工营地等设施。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对开挖土方应采取临时拦挡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降低施工噪声,减小施工期声环境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收集、沉砂、 (略) 理后回用,不得外排。加强临时堆放的弃土弃渣和砂石料以及运输过程中的防护,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减小扬尘影响。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进行分类回收,及时集中清运, (略) 理。 (略) 理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合理设置施工临时占地,尽可能 (略) ,减轻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完成后应恢复施工临时占地的原有功能。
(三)加强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将环境保护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 (略) 依托的现有环保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依托设施正常运行,着力防范环境风险;要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 (略) 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限值要求,线路沿线区域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906—2008)相应标准要求。
(四)在工程设计、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动时,须对变动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 (略) 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 (略) 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 (略) 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现场环境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请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加强监督检查。
楚雄 (略)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