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1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安徽 (略) 智能家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审批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传真:0558-*;
地址: (略)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智能家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蒙城县经济开 (略) 南侧、庄子大道西侧;
建设单位:安徽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中泰 (略) ;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08平方米,为响应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利用现有车间对原生产线实施技改,实施内容为原木制智能门技改为免漆门,取消原喷涂工序;原钢质智能门采用溶剂型油漆进行喷涂,本次技改全部采用水性漆进行喷涂。重新布置生产设施,配套建设环保、消防、供配电等公用工程。项目技改完成后在原有产能上新增钢质智能门0.*樘,木制智能门0.*樘。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一)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蒙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接管进入蒙城县污水处理二厂深度处理,最终进入十里横沟;除油废水、喷淋废水分别经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喷漆生产线喷漆烘干废气采取水帘+两级水旋塔+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放口排放;喷塑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放口排放;施胶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放口排放;涂胶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放口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下料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基础减震等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废钢板边角料、木材边角料、废滤筒、废布袋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除油池沉渣、污泥、废矿物油及包装桶、含油沾染物等属于危险废物,废漆渣及包装装废桶沾染物在经危废鉴定前,暂按危险废物管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建 (略) 站公开环评编制信息、环评报告表全文等,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分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略)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