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公辅设施升级改造及*类灌装车间灌装品种调整项目 | 张家港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青海路东侧、南海路南侧 | 张家港保 (略) | 张家港保税区苏大安康卫生与 (略) | 本项目新增6种化学品的灌装并储存,灌装车间的灌装量由原有3800t/a增加至17800t/a,不新增灌装设备,灌装工艺保持不变,无化学反应及化学生产过程。灌装车间内新增1台制氮机,*类仓库内增设5台防爆空调。 | 废气:本项目新增有组织废气:VOCs(以非*烷总烃计)、*醇、*烯酸、*烯酸正*酯。 无组织废气:VOCs(以非*烷总烃计)、*醇、*烯酸、*烯酸正*酯。 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现有废水接管至张家港保 (略) 。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厂区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布局车间、车间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