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19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839-*
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广元昭化城东110kV输变电工程 | 昭化城东110kV变电站:昭化区元坝镇分水岭(新胜污水处理站北侧山顶); 输电线路: (略) 利州区、昭化区。 | (略) (略) | (略) 核工业辐 (略) ( (略) 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 1、新建城东110kV变电站 2、雪峰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 3、平乐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 4、雪峰-城东110kV线路工程 5、平乐-城东110kV线路工程 | 1、变电站 (1)变电站所有施工活动应尽量集中在用地范围内。 (2)对站区原地表层清理出的表土先集中堆放,用于后期变电站绿化覆土。转运到场的土石方及建筑材料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 (3)变电站施工期应设置硬质密闭施工围挡,减小噪声、扬尘影响。 (4)变电站施工期应设置建筑垃圾堆放场地,便于回收利用。 (5)变电站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站内空地进行硬化或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6)避开雨季施工,减少雨水对场地开挖面的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2、架空输电线路 (1)线路经过林地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及加大档距等措施,以减少占地和植被破坏,如果要砍伐树木,应依法报批相关手续。 (2)项目线路根据设计规范要求及线路沿线实际情况合理布设铁塔,尽可能布置在植被稀少的荒地或田埂上。 (3)施工期间尽量控制塔基开挖量,施工料场及牵张场尽量选择周边荒地、劣地,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新建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宽度,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施工占用农用地和林地,应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 (5)塔基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对临时堆土采取覆盖措施,对施工材料场地进行临时铺盖;施工结束后,覆土整治,进行复耕或恢复植被。牵张场施工时采用土工布等设施铺盖场地,施工结束后对植被受到破坏的区域进行恢复。 (6)严禁施工人员随意践踏、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复耕或植被恢复。 (7)施工期间加强管理,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垃圾,防止乱堆乱弃影响周边环境。 (8)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