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医药产业示范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26 09:30:00,更正为:2024-08-02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7-26 09:30:00,更正为:2024-08-02 09:30:00。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4.1服务内容要求 2.服务要求(6)代表采购人对项目业主、施工单位送审的竣工结(决)算资料进行审核,80日内出具竣工结算初步审核结果,并召集项目业主、施工单位进行核对后出具正式竣工结算初审审核报告。(遇非受托方原因造成延误的,应当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适当顺延,未经审批同意也未按时完成的,每迟延1天,扣减应付基本审计费的1%,直至扣完为止),更正为:代表采购人对项目业主、施工单位送审的竣工结(决)算资料进行审核,80日内出具竣工结算初步审核结果,并召集项目业主、施工单位进行核对后出具正式竣工结算初审审核报告;审核结果报告中逐项反映: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项目概(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变动情况;项目招投标、比选程序及执行情况;项目有关合同签订、履行及变更情况;投资控制、投资完成和工程造价情况;工程质量管理和验收情况(遇非受托方原因造成延误的,应当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适当顺延,未经审批同意也未按时完成的,每迟延1天,扣减应付基本审计费的1%,直至扣完为止)。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 (略) (http://**)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 (略) 通川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8-*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技术参数要求以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为准,请供应商依照“获取采购文件——途径”获取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通川区审计局
地址: (略) 通川区永丰街51号
联系方式:0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富年 (略)
地址: (略) 通川区 (略) 通川区大西街15号达欣苑综合楼A幢4楼4号
联系方式:0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818-*
四川富年 (略)
2024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