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交通行业( (略) )数据 (略) 灾害风险点与灾毁损失数据省级质量检查与核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3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BN-省本级-2024-*、*-17
项目名称: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交通行业( (略) )数据 (略) 灾害风险点与灾毁损失数据省级质量检查与核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生效后至2024年12月31日(延伸服务期6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交通行业( (略) )数据 (略) 灾害风险点与灾毁损失数据省级质量检查与核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或其磋商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磋商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磋商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 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证书
(9)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勘查、设计*级资质证书
(10)供应商不得为 (略) 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限 (略) (略) 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声明(1、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基本资格要求,购买文件只需牵头人购买;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以独立身份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03日 至 2024年06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13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6月13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 (略) (以下简称“ (略) ”),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略) 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 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 (略) 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 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 (略)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 (略)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 (略) (以下简称“ (略) ”),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略) 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 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 (略) 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 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 (略)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 (略)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注意事项:报名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通过陕西省 (略) (http://www.ccgp-http://**/)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注:1、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 (略) 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份(U盘*份)。
2、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同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3、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4、线下递交文件地点: (略) 未央区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3号巍然大厦B座6楼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局
地址: (略) (略) 110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未央区 (略) 经济技术开发 (略) 3号巍然大厦B座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话:*
陕西 (略)
2024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