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产权告字( * )1号
受委托,河南 (略) 拟对河南 (略) (略) 置权的原龙宇能源办公楼、原三公司办公楼3-10年使用权(下称“转让标的”)进行公开转让。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原龙宇能源办公楼, (略) (略) 区光明路中段北侧,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已缴纳土地出让金2, * , * .00元,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略) 有权证编号:房权证永房字第 *** 号, (略) 有权人:永 (略) 有限公司,该办公楼共2栋,1号楼共6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 * .21㎡,2号楼共5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 * .41㎡,证载用途为办公,实际用途与证载用途一致,目前 (略) 于闲置状态。
2.原三公司办公楼, (略) (略) 区光明路35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永国用(工籍)字第 * 号,证载土地使用者为永煤(集团)陈四楼职工居住区,用途为居住区,使用权面积为 *** .17㎡。该办公楼共1栋,共5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 ㎡, (略) 有权证,办公楼内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各项基础性设施完善, (略) 于闲置状态。
上述三栋办公楼使用权整体转让,年租金 * .5万元。
二、 (略) (略) 决策情况
此 (略) 为 (略) 决议通过, (略) (略) 批准。
三、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转让标的已经正衡中天华资产评估(河南)有限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 年10月31日。评估报 (略) (略) 备案。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联合受让体不可参与承租;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交易条件
三栋办公 (略) 整体转让。若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承租方,将采取拍卖方式确认承租方。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交纳3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如竞买成功,可将保证金抵作转让标的成交价款;如竞买未成功,则无息全额返还保证金。
非因出租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出租方有权将本次 (略) 挂牌租赁,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 (略) 产生的相关费用后, (略) (略) 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出租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意向承租方或承租 (略) 承担赔偿责任。(1)未能按时签订《租赁合同》的;(2)未按时支付应付租金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3)挂牌期满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单方撤回租赁申请的;(4)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之一后,单方撤回租赁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后续拍卖程序的;(5)拍卖成交后,被以最高应价确定为承租人,但未按拍卖人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6)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7)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承租方 (略) 《原龙宇 (略) 办公楼3-10年使用权转让方案》。
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后5个工 (略) (略) ( (略) 有权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以承租方提交的报名资料为准),该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将首年租金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之后的租金按规定的付款期限提前30天 (略) 有权人。
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及附加由出租方承担。
承租方竞 (略) 转租。
意向承租方除按协议规定按时缴纳租金外,在第一次缴纳租金时,还应缴纳履约保证金30万元。租期结束时,无拖欠费用,资产无结构性损坏、设备能正常运转,无息退还承租方。
如遇下列情况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条件终止:
(1)不可抗因素;
(2)如遇地方政府政策变化 (略) 门要求,三栋办公楼需搬迁、关闭、股权转让等原因。
承租方在合同终止后,自合同终止之日起1 (略) 构建的附属物拆除,恢复原貌并完成交接。
六、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 (略) 对 (略) 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状况及交易条件,自愿接受租 (略) 现状及瑕疵,租赁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交易条件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租金、保证金等。
2.承租方支付完费用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完成交接,出租方应当积极配合交接工作。
3. (略) 有权人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给予承租方30天装修准备期,准备期内不收取承租方租金,租赁期限自准备期结束后的第一天开始。
4.租赁年限,以意向方 (略) 申报,最短时间不得少于3年(含3年),最长时间为10年(含10年),若申报时间大于5年,从第六年开始,年度租金每隔3年上幅5%(一次性)进行调整。
七、公告期限及转让方式
自公告刊登次日起20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 * 年3月11日17时。若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取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意向承租方请于公告期内向河南 (略) 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交纳30万元保证金。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若受让未成功,则原渠道、原金额退还。
咨询电话: ***
传 真: ***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
网 址:http:/ ***
河南 (略)
* 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