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 (略) 《年产*吨环保型聚氨酯涂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年产*吨环保型聚氨酯涂料项目 | ||
建设地点: | 萧县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安徽京 (略) 厂区内 | ||
建设单位: | 安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蓝之源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07-22 |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年产*吨环保型聚氨酯涂料项目 建设单位:安 (略) 建设地点:萧县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安徽京 (略) 厂区内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初期雨水一并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通过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噪声:生产车间内噪声源经生产车间隔声及距离衰减,随时进行检修,使其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 固废: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废包装袋外售;除尘器收集灰回用于生产;废过滤滤渣、废活性炭、涂料废物、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 (略) 生 (略) 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 |
邮箱: | 通讯地址: | (略) 高 (略) 5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