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娥江码头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等规定,现对本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曹娥江码头项目。
位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曹娥江河口段西侧,距下游曹娥江大闸约4.5km,距上游滨海大桥约2.5km。建设规模为新建5个500吨级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000吨级船舶设计),新建栈桥1座,以及建设配套的装卸设施、电气、控制、给排水、消防、仓库、生产辅助用房、锚泊位等。年设计吞吐量200万吨(含1万TEU),年设计通过能力215万吨(含1.2万TEU)。占地总面积约26.5345万m2。货种主要为硅砂、白云石、水泥、件杂货、集装箱等,不涉及危化品、化学品和油气。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主要为周边居民,地表水为曹娥江和滨海环塘河,以及周边生态系统和柯桥区曹娥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表1 主要环境敏感点
类型 | 名称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方位 | 厂界距离 |
大气环境 | 迎阳幼儿园 | 学校 | 人群健康 | 二类 | 北 | 约1300m |
迎阳公寓 | 居民区 | 人群健康 | 二类 | 北 | 约1400m | |
地表水 | 曹娥江、滨海环塘河 | 水体 | 河流 | III类 | 东 | 码头和栈桥紧邻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过程主要有振动打拔桩机、起重机、混凝土输送泵。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施工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加以控制,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根据预测结果厂界存在一定程度的超标现象,需采取一定的声环境防护措施,进一步减轻环境影响。
2、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以扬尘污染为主,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车辆行驶二次扬尘,以及港池疏浚的恶臭,对周边大气将产生一定影响。但这些大气环境影响只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就会消失。
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干散货装卸、港区运输带来的扬尘。经过预测分析,对周边大气产生一定影响。
3、水环境
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建筑施工生产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生活污水委托清运,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污水主要为*域初期雨水、码头面冲洗废水、皮带机冲洗废水、洗车废水、舱底油污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过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生活污水纳管排放,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若不妥善处置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建筑垃圾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污泥、生活垃圾和废油等,若不妥善处置容易对环境造成污染。
5、生态环境
工程施工过程中临时占地、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将会对工程施工期项目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同时工程施工期扰动水域,会影响流域水生态。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做好临时隔声围护。
运营期合理调度船舶和车辆,控制港内鸣号及车辆鸣笛,加强场区内道路维护、保养以及绿化种植,避免因机械设备不正常运行而产生的噪声,减轻声环境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采用桩基采用钢护筒围堰方法施工,减少泥浆废水对曹娥江的影响,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施工物料堆放远离河道水体。
运营期初期雨水和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舱底油污水经隔油后回用,废油捞出作危废处置,不会直接排入曹娥江。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做好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冲洗等工作。合理设置物料堆场等施工场地位置,尽可能远离河道。
运营期筒仓采用布袋除尘器、仓库内和厂区道路洒水抑尘;按规范卸料作业,喷雾抑尘。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防护措施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期建筑垃圾及弃渣等按照相关规定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妥善处理。
运营期矿泥回收,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清运。
5、生态环境
施工期加强施工组织与管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施工占地,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人员教育,防止对工程范围外生态的人为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生产废水回用;做好噪声防治工作。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柯桥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各污染物相关排放标准,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及 (略) 产业政策要求。通过本环评的分析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受本项目建设影响沿线区域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及关心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2、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运营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供意见。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
八、公示时间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不含当日)至结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九、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 (略)
通讯地址:柯桥区齐贤街道创意大厦26楼
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0575-*
2、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西湖区余杭塘路928号西溪园
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0571-*
3、环评审批部门:
单位名称: (略) 柯桥区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柯桥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联系科室:综合评估科 联系方式:0575-*
十、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
在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查询。
建设单位:浙江 (略)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