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沈阳 (略) 隐患地下管线 (略) 综合功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3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及《 (略) 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实施办法》(沈委办发[202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沈阳 (略) 隐患地下管线 (略) 综合功能提升项目(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 (略) 于洪区
3.评估责任主体: (略) 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4.评估实施主体:沈阳国际 (略)
5.项目简介:本 (略) 于洪区京 (略) 至沙 (略) (略) 桥下暗雨水千管进行改造,沿 (略) 由 (略) 线两侧拆除原破损管线, (略) 西侧新建排水干线1条,管径D=1.0-1.2米; (略) 两侧修建雨水干管两条,西侧通武线交叉口以南1.9公里采用钢筋混凝土管,管径D=0.8-1.5m,以北1.2公里及东侧采用2mx2m钢筋混凝土雨水方涵。收集沿线汇水接入现状干管后,排入沙岭雨污综合泵站,污水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雨水经处理后排入小浑河。
(二)评估程序和内容
1.对拟建项目周边利益相关者进行广泛调查,了解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
2.识别拟建项目前期工作过程、项目建设过程及建成运行后可能出现的各类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识别出的风险因素进行风险估计,揭示主要因素的风险程度;
4.提出主要风险因素的防范化解措施,真正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5.提出项目风险等级判断结论。
(三)公众参与的主要范围
关心该项目建设的社会公众
(四)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项目建设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如何?
(2)对本项目的支持程度?
(3)对本项目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
(4)对责任主体单位及评估实施单位有何要求?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寄信、打电话、发传真、发邮件等方式提出自己的建议;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
(六)联系方式
评估实施主体:沈阳国际 (略)
联系人:于工 电话:024-*
电子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沈 (略) 21-1号地王大厦1102
评估责任主体: (略) 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郑工 电话:024-*
通信地址: (略) 和平区三好街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