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寿阳县2023年度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粮食)示范展示基地农用物资采购第一次询价未成功,根据项目需求,寿阳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再次进行询价采购,并针对第一次评审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事项进行了细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寿阳县2023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粮食)示范展示基地农用物资采购(第二次)
2、项目地点:寿阳县朝阳镇庞庄村、平舒乡东安公村
3、项目单位:寿阳县农业农村局
4、采购方式:询价
5、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
7、供货时间:合同签署后15日内
8、供货地点:寿阳县朝阳街20号
9、付款方式:验收完毕,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二、采购需求
采购农用物资(产品名称、数量、价格等详见下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4、本次采购不接受相同类型的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询价文件获取
本次采购以公告形式在寿阳县 (略) 站公开发布(网址:http://**),有意向参与者可自行下载相关文件报名报价。
五、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竞投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见附件1);
4、报价函(见附件2)。
注: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必须逐页加盖公章,内容清晰可辨,如字迹模糊不清、提交的资料不全或者提交的资料虚假、内容形式不符的,均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物资进行报价(产品费用、上下车运输费、税金等所有费用须明细化列出),可单项报价,也可多项联合报价(仅限于不同类型产品)。
(三)所投物资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以上三项可参考《寿阳县2023年度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粮食)示范展示基地物资询价采购评分标准》具体规定(详见附件3)。
(四)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五)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六)报价单位:人民币 元。
(七)确定供应商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若供应商仅提供单项产品报价,应对该产品的所有报价进行单独核算及评分,得分最高者为该产品成交供应商)。
(八)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被一票否决:
1、报价人的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 (略) 场价格的;
3、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七、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3月19日18:00(北京时间)
2、地点:寿阳县农业农村局5楼5012室
八、成交方法
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价格等因素综合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在县级媒体上公示。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寿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寿阳县朝阳街20号
联系人:师亚俊
联系电话:*
附件:
2、寿阳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粮食)示范展示基地农用物资报价函.docx
3、寿阳县2023年度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粮食)示范展示基地物资询价采购评分标准.docx
寿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