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姚安县草海工业园区 (略) 厂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二次修改)》
申请修改单位: (略)
申请修改的规划范围及位置:姚安县草海工业园区
一、申请修改的原因
一是由于 (略) 对市场的研判及生产发展速度估计不足,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推进,生产力提高,原规划(修改)一期的 3#厂房不足以满足使用,但又迫于经济压力, (略) 打算对原4#规划厂房及分期情况进行调整,调整产品策略,确保生 (略) 场需求。
二是对原规划分期重新调整,由原来的三期建设变为五期建设。
二、申请修改的内容:
(一)原规划审批情况:总建筑面积*.95㎡(其中计容面积*.95㎡),建筑密度47.35%,容积率0.99,绿地率5.42%。
(二)具体调整内容:在规划设计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一是对原规划3#厂房建筑定性由*类调整为*类。
二是4#厂房进深与原规划相同,开间由原来的99米缩短为72米,层数由原来的2层变为一层,建筑高度由12.5米降低为8.75米。
三是规划分期建设由原来的三期调整为五期。
除以上内容做规划修改以外,其他均没有修改,修改后所有经济指标均满足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三)规划修改详见《姚安县草海工业园区 (略) 厂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二次修改)》——规划平面修改前后对比图,详细资料请到姚安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城乡规划管理股查阅。
公示说明: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或听证申请等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结束后,本局将综合各方意见,将依法进行审批。
公示期限: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5日
公示地点: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党务、政务公示栏;项目施工现场;网站(姚安县 (略) 站)
公示意见请发邮箱至:*@*26.com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