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供应商:广 (略)
地址:广州市越 (略) (略) 二十楼2021房
法定代表人:曾诗楠
授权代表:赖伟仪
我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上午9时收到署名赖伟仪寄来的快递,经项目负责人拆封后发现该文件是2022年专用设备购置项目(GXZC2022-J1- *** -ZHZX)的质疑函。我公司向采购人反映该质疑的情况,经过我公司书面审查,调取相关文件核对评审资料,我公司对评审过程和结果如实记录。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应采购人要求组织原竞争性谈判小组协助答复质疑,经过认真复核,现予以答复:
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一、质疑事项:2022年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略) :GXZC2022-J1- *** -ZHZX)的001分标的评标结果。
二、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一)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
1、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谈判小组于2022年5月27日在柳州市公共资 (略) (广西 (略) (略) 柳 (略) 北楼6楼评标室)通过政采云平台对本项目进行评审。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略) 有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广 (略) 的资格审查合格。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广 (略) 的符合性审查合格。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广 (略) 为本项目001分标成交供应商。我公司对评审过程和结果如实记录。
经谈判小组复核,广 (略) 001分标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确定广 (略) 为本项目001分标成交供应商,复核后不改变原评审结果。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二、认真做好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工作……(三)信用记录的使用。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内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成交供应商广 (略) 无不良信用记录。
3、质疑供应商在质疑函中提出本项目001分标成交供应商广 (略) “便携式测汞仪” (略) 家广州 (略) 没有生产制造资质的问题,经谈判小组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本项目0 (略) 5“便携式测汞仪”产品不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不在国家要求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目录内,故企业在生产此类产品时,不需要事先获取专门的生产许可。
4、国家对下列行业实行经营许可:医疗器械销售;图书报刊、报刊出版物零售、印刷;音像制品销售;烟酒类零售、批发;餐饮;旅馆业;道路运输、水 *** 运输;烟花爆竹;娱乐行业;电信服务;危险品经营;特种行业等,例如: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吧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等。经谈判小组核实,本项目001分标《采购需求》序号5“便携式测汞仪”不在需要经营许可的行业内,经营该货物不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故经营该类产品不需要获取专门的经营许可。
5、 (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 (略) (略) )、《 (略) 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一、进一步明确招标投标过程中对企业经营资质资格的审查标准……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不得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故在本次项目中不能以经营范围限制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 (略) 述“中标人(广 (略) )所提供的便携式测汞仪(欧玮、OPMA-100)属于虚拟捏造的产品,市面上并无此产品及市场应用。”,没有事实依据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与评审过程没有直接关系。
7、 (略) 述“涉 (略) 谓的国产品牌”、“骗取价格评分优惠政策谋取中标”,没有事实依据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 (略) 述“法律依据:1、中标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章第七十七条第(1)条提供了虚假材料谋其中标、成交,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保障各投标人在公平的环境下参与竞争,维护采购人及各投标人的权益。”,没有事实依据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 (略) 述“法律依据2、中标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本项目为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0、 (略) 述“法律依据3、 (略) 使用广州 (略) 生产的便携式测汞仪(欧玮、OPMA-10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为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1、 (略) 述 “法律依据4、 (略) 使用广州 (略) 生产的便携式测汞仪(欧玮、OPMA-100) (略) 发布《无证 (略) 办法》第五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经营活动许可证的,由法律、 (略) (略) (略) ;……第七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证和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的 (略) 。”,谈判小组查询《无证 (略) 办法》,核实本项目0 (略) 5“便携式测汞仪”不在需要经营许可的行业内,经营该货物不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经营该类产品不需要获取专门的经营许可,故没有违反《无证 (略) 办法》第五条规定。
经谈判小组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本项目001分标《采购需求》序号5“便携式测汞仪”产品不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不在国家要求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目录内,企业在生产此类产品时,不需要事先获取专门的生产许可;质疑供应商在质疑函第3页提供的“广州市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告信用信息报告”,显示广州 (略) 于2017年3月29日已取得营业执照,故没有违反《无证 (略) 办法》第七条规定。
12、 (略) 述“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略) 投的产品便携式测汞仪(欧玮、OPMA-100)的制造商广州 (略) 不具备生产制造资格并超出经营范围……”,经谈判小 (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 (略) (略) )、《 (略) 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一、进一步明确招标投标过程中对企业经营资质资格的审查标准……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不得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故在本次项目中不能以经营范围限制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事实依据:
1、谈判小组于2022年5月27日在柳州市公共资 (略) (广西 (略) (略) 柳 (略) 北楼6楼评标室)通过政采云平台对本项目进行评审。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略) 有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广 (略) 的资格审查合格。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广 (略) 的符合性审查合格。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广 (略) 为本项目001分标成交供应商。我公司对评审过程和结果如实记录。
经谈判小组复核,广 (略) 001分标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确定广 (略) 为本项目001分标成交供应商,复核后不改变原评审结果。
2、谈判文件《第六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中“二、评审标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并按照信用使用信 (略) 理”。
3、0 (略) 5“便携式测汞仪”产品不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不在国家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目录内,故企业在生产此类产品时,不需要事先获取专门的生产许可。谈判文件中不要求供应商提供该产品生产许可证。
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一)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
(二)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三)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
(四)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
(五)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
(六)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
4、国家对下列行业实行经营许可:医疗器械销售;图书报刊、报刊出版物零售、印刷;音像制品销售;烟酒类零售、批发;餐饮;旅馆业;道路运输、水 *** 运输;烟花爆竹;娱乐行业;电信服务;危险品经营;特种行业等,例如: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吧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等。经谈判小组核实,本项目001分标《采购需求》序号5“便携式测汞仪”不在需要经营许可的行业内,经营该货物不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故经营该类产品不需要获取专门的经营许可。谈判文件中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产品经营许可证。
5、质疑供应商提出“中标人(广 (略) )所提供的便携式测汞仪(欧玮、OPMA-100)属于虚拟捏造的产品,市面上并无此产品及市场应用。”、“中标人涉 (略) 谓的国产品牌骗取价格评分优惠政策谋取中标” 、 “法律依据:中标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章第七十七条第(1)条提供了虚假材料谋其中标、成交,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保障各投标人在公平的环境下参与竞争,维护采购人及各投标人的权益。”,没有事实依据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7、本项目0 (略) 5“便携式测汞仪”不在需要经营许可的行业内,经营该货物不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不需要获取专门的经营许可,不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不在国家要求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目录内,企业在生产此类产品时,不需要事先获取专门的生产许可;质疑供应商在质疑函第3页提供的“广州市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告信用信息报告”,显示广州 (略) 于2017年3月29日已取得营业执照。广州 (略) 没有违反《无证 (略) 办法》第五条、第七条规定。
8、 (略)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 (略) (略) )、《 (略) 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 (略) ),不能限制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略) )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略) )
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略) (略) )
第十六条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第三十六条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略) )
(三)信用记录的使用。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内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略) )
第二条 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一)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
(二)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三)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
(四)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
(五)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
(六)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7、《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略) )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略) 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 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8、《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 (略) (略) )
第十九条 国家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统一企业登记业务规范,统一数据标准和平台服务接口, (略) 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
国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管理,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
(略) 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企业从申请设立到具备一般 (略) 需办理的手续。在国家规定的企业开办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企业 (略) 等相关变更登记的, (略) 门应当依法及时办理,不得限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企业迁移后其持有的有效许可证件不再重复办理。
9、《 (略) 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三、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
(一)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全覆盖要求, (略)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并逐项确定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清单实行分级管理, (略) 审改办负责组织编制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省级审改工作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清单要动态调 (略) 会公布, (略) 会监督。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清单之外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开展经营的管理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对实施变相审批造成市场分割或者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要严肃督查整改并追究责任。
(二)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推动将保留的登记注册前置许可改为后置。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 (略) 门牵头编制经营范围规范目录,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经营范围规范目录要根据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及时调整更新。 (略) 门应当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并及时将有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 (略) 门。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 (略) (略) 罚。 (略) 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
10、《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 (略) )
一、进一步明确招标投标过程中对企业经营资质资格的审查标准
企业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其经营范围由其章程确定,并依法按照相关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略) 会公示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招标人在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不得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有明确要求的,应当对其是否被准予行政许可、取得相关资质资格情况进行审查,不应以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审查代替,或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记载行政许可批准证件上的具体内容作为审查标准。
11、《无证 (略) 办法》( (略) (略) )
第三条 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略) 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略) 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12、《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略) (略) )
第三十七条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 (略) 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 (略) 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略) 述,质疑供应商质疑事项没有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略) (略) )第十六条规定,供应商质疑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我公司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略) (略) )第十三条规定作出答复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供应商如认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可以 (略) 门进行举报。
如质疑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略) (略) )第十七条规定,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 (略) 提起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和监督!
广西智瀚 (略)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