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咸丰分公司交流干部房屋租赁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略) 咸丰分公司需在咸丰县高乐山镇皇城广场I2栋二单元503租赁房屋一套,租用期限自2024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19日。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房屋租赁,本项目服务供应商来源唯一。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宋学睿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http://**-PORTAL/)
公示期自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2日,共3个工作日。
五、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咸丰分公司
联系人:夏成艳
电话:*
地址: (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略) 咸丰分公司
日 期: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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