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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湄洲岛一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水工标段)-变更公告 | 2024-07-25 |
莆田市湄洲岛一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水工标段)-变更公告 | 2024-07-31 |
(略) 湄洲岛一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水工标段)答疑纪要(一)
招标编号:E*1001
各投标人:
(略) 湄洲岛一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水工标段)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1、问:请问投标文件中的“(二)投标函附录”的“3 缺陷责任期”是否按照专用合同条款19.1.1“缺陷责任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分别为:(1)疏浚工程不设缺陷责任期;(2)水工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一年;(3)其他工程:符合相关专业法定规定。”来进行填写?“4 分包”是否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不允许”来进行填写?
答: 是。
2、问:渔用通道(新建段)结构断面图4-4中栏杆工程量未在审核文件工程量清单中体现,请问该项是否不计入本次工程招标内容。
答:不计入。
3、问:3-01渔业泊位—* (略) 湄洲岛一级渔港提升项目施工图中的①、②型内置抱桩器、100kN系缆柱、50KN系缆柱、护舷、警示灯、组合式消防箱、水电箱、引桥等内容未在审核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体现,请问是否不计入此次工程招标内容。
答:已含在“浮桥结构等项目”中。
4、问:请问审核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浮桥结构等项目”清单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3、其他说明”。
5、问:招标公告中“质量要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质量要求:”前后不一致,望业主明确。
答:以招标公告中要求为准。
6、问:施工图设计说明P39页“3.6.4抛置区”指出“本工程疏浚物为海砂(含泥)和岩石,按全部上岸考虑,根据建设单位意见,拟临时抛至湄洲岛西南侧3000t码头后方,距离约6.2公里”,望业主明确该抛置区手续是否已办妥及具体坐标位置。
答:本工程疏浚物按以下方式处理:A:海砂部分直接回填到后方*域;B:礁石部分招标人将根据拍卖结果,做进一步交接;C:淤泥部分抛至合法的疏浚物海洋倾倒区(距离本项目约26公里处),投标人应办理卸泥相关施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7、问:西侧小船码头及东侧物资码头后方预留空地能否提供作为临时设施布置场地?
答:可以作为临时设施布置场地,因该后方空地是围填海的,承载能力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测算;若超出规定的承载力,则不考虑使用。
8、问:总平面布置图显示东港池局部有养殖区,望业主明确该区域养殖区是否已完成征拆。
答:东港池没有养殖区。
9、问:招标文件规定“本工程采用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第2.2.1规定进行编写”,该章节内容并未明确暗标具体格式。是否设置目录、页码,图片文字、表格的字体、行间距、段落间距, (略) 路图或施工进度表能否用彩图显 (略) ,是否允许使用除附件外的不显示投标人信息的图片、表格。
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即可。
10、问: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要求盖章的内容均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即可?
答:可以。
11、问:招标资料中控制价审核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只有单位工程审后控制价,是否能提供审核的分项清单限价。
答:不提供,本项目无分项清单限价要求。
12、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3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水工分册),请问此处工程量清单是否指招标资料中控制价审核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或是另行提供工程量清单。
答: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提供,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13、问:招标文件P124中2.工程量清单项目总价表的一般项目为安全生产措施费,与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审核汇总表中一般项目工程保险不一致,请问将安全生产措施费修正为工程保险,如果不是,请问控制价是否漏考虑了安全生产措施费,请提供该费用的控制限价和修正后的控制价,并明确安全生产措施费的计算基数和费率。
答:总价表内容以招标控制价审核汇总表为准;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在一般项目中单独计列,已按规定计取含在相应综合单价中,投标人应综合计取考虑。
14、问:招标文件P145中,注:渔港工程报价至少应包含上述表格内容,土建、水电等专业项目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填报。请问该工程量清单格式是否指招标资料工程量清单中(预算审核)湄洲岛一级渔港港区水电.xlsx文件。
答:是。
15、问:招标资料控制价审核文件工程量中浮桥式渔业船舶泊位工程A区泊位基槽挖泥(淤泥)工程数量为7124.75m3,与图纸3-04 (略) 格图—* (略) 湄洲岛一级渔港提升项目施工图中的淤泥开挖量7520m3不一致,请问工程量是否有误,以哪个为准,请明确。
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超深、超宽、超高、沉降量、损耗量等施工操作量均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16、问:招标资料控制价审核文件工程量中浮桥式渔业船舶泊位工程B区泊位基槽挖泥(淤泥含砂)工程数量为429.27m3,B区泊位基槽炸礁、清礁工程数量9651.01m3与图纸3-05 (略) 格图—* (略) 湄洲岛一级渔港提升项目施工图中的淤泥452m3、中砂91m3、强风化花岗岩9072m3不一致,请问工程量是否有误,以哪个为准,请明确。
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超深、超宽、超高、沉降量、损耗量等施工操作量均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17、问:“(发投标人)湄洲一级渔港提升控制价审核,2024-7.22”附件无控制价软件版计价成果文件及带控制单价的EXCEL文件,请补充。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11条。
18、问:请提供水电部分的xml格式清单文件。
答:不提供,本项目无xml格式要求。
19、问:“ (略) 湄洲岛一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施工图第一册水工分册 附件3:主要工程量清单” (略) 、钢护筒、水上冲钻孔等内容,而招标清单中无上述内容,是否存在漏项,请明确。
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 (略) 、钢护筒、水上冲钻孔等内容已含在综合单价中。
20、问: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地方可否采用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答:可以。
21、问:招标文件第32页,2.4.1其他因素评分,企业业绩中:(3)企业已完成“类似施工业绩”中有清礁项目的,得1分。请问,清礁常为礁石清除的统称,常用的施工方法有凿岩法、钻孔爆破法;若竣工验收证书、施工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中仅体现清礁的施工方法(例如:凿岩法等),提供相关材料后是否能满足企业业绩中:(3)企业已完成“类似施工业绩”中有清礁项目的要求?请招标人明确。
答:清礁包含炸礁、非爆破方法等各类施工方法;相关材料以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上标注为准。
22、问:招标文件第32页,2.4.1其他因素评分,项目负责人类似施工业绩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施工业绩”(如有)加分(1分)。请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此前的类似施工业绩中担任项目常务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是否满足项目负责人类似施工业绩要求?请招标人明确。
答:不满足。
23、问:招标文件P124页表2.2工程量清单总价表中,一般项目中含安全生产措施费,此处安全生产措施费是否指水工部分安全生产措施费?码头水电部分安全生产措施费包含在水电部分总价措施项目中?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13条。
24、问:水工部分招标清单中无一般项目清单,安全生产措施费在清单中未单列,请问投标人投标时,水工部分安全生产措施费如何取费及报价?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13条。
25、问:项目仅包含渔港工程的疏浚维护施工业绩是否满足业绩加分要求?
答:不满足,需含新建(含改扩建)项目。
26、问: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施工业绩”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项目负责人的,其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计。请问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整体竣工验收证明还是单位分部竣工验收证明,验收证明材料未体现名字的是否可以用签到表证明。
答:指整体竣工验收证明,不可以用签到表证明。
27、问:对于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企业业绩要求“企业近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内,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意见上最迟落款日期为准)类似施工业绩的得4分”,请问工程竣工质量评定备案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是否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28、 问: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企业业绩加分要求为“企业近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内,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意见上最迟落款日期为准)类似施工业绩的得4分。类似施工业绩指以下: (1)企业已完成“类似施工业绩”的,得2分。 (2)企业已完成“类似施工业绩”中有码头项目的,得1分。 (3)企业已完成“类似施工业绩”中有清礁项目的,得1分。”请招标人明确在一级渔 (略)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所述的加分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29、问: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是否需要在开标时间前提交电子保函原件至招标人?
答:电子保函不需要提交原件。
30、当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与图纸不一致时,均以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统一报价;超深、超宽、超高、沉降量、损耗量等施工操作量均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31、一般项目报价,计算结果一律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32、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B、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变化超过规定幅度;”更改为“B、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变化不超过规定幅度;”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湄 (略)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 (略)
日期: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