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略)
二、项目名称: (略) 交通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交通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辽宁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冷库
中标(成交)金额:89(%)
评审总得分:95.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交通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服务类
名称: (略) 交通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C(略)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服务范围:供应食材:大米、食用油、面粉、肉类、水产类、蔬菜、水果、调料、蛋类、乳制品、豆制品、其它半成品等主副食品
服务要求:(1)符合农药、兽药、重金属残留最新国家标准要求。(2)所供商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规定。(3)有出厂包装的商品要求:无破损、无污渍、无临期、无过期、无霉烂变质等情况。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食品名称、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质保期、储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表示的内容。(每批所供货物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70%)(4)无出厂包装的商品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食品包装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包装完好无破损。(5)如果在供应期间采购单位接收到食材的质量问题, (略) 罚将由供货商承担,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供货商应赔偿并负全部责任。(6)按照食堂要求的送货时间和地点将食材配送到位,具备随时补货和应急采购能力,应对灾害气候等突发事件状况。确保装卸过程中食品质量安全、不破损、不散落、不影响(略)方单位环境卫生规定;确保食品安全及时配送、不合格食品退换、特殊情况追加补充食品。(7)在购进食材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服务时间:供货时间:工作日每天早八点钟前送达。
服务标准:保证食材安全可靠的进货渠道,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席新杰、李澜燕、杨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交通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略)(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略) 交通事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金牛山大街东79号
联系方式: 0417-(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北街34(略)13号
联系方式: 0417-(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雲龙
电 话:0417-(略)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交通事务中心招标文件二次 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