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兴隆乡人民政府按照《盐津县20 (略) (略) 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店铺建设并验收完成12个,其中省级以上旗舰店1个,专卖店11个,申请划拨店铺建设补助资金*元。根据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现将店铺名单、补助标准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11月7日,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
盐津县 (略) ,电话:0870-*,电子邮箱:*@*63.com。
盐津县 (略)
2024年11月1日
截至目前,兴隆乡人民政府按照《盐津县20 (略) (略) 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店铺建设并验收完成12个,其中省级以上旗舰店1个,专卖店11个,申请划拨店铺建设补助资金*元。根据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现将店铺名单、补助标准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11月7日,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
盐津县 (略) ,电话:0870-*,电子邮箱:*@*63.com。
盐津县 (略)
2024年11月1日
开通VIP·畅看最新项目全文信息
剩余会员时长将自动延长
扫描添加客服微信
暂无历史邮箱
使用微信扫一扫关注
“销邦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