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 (略) 洪泽区税务局选择涉税评估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 (略) 洪泽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03日 17:5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1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中业广场A3楼十二楼1209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6月18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中业广场A3楼十二楼1209室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戴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 (略) 洪泽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洪泽区洪泽湖大道6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科长0517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紫今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淮阴 (略) (略) 交叉口往东220米, (略) 南侧; (略) 中业广场A3楼十二楼 ( 大楼B、C入口上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戴工* |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洪泽区税务局选择涉税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中业广场A3楼十二楼12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YZC-竞磋-*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洪泽区税务局选择涉税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国家税 (略) 洪泽区税务局涉税评估工作需要,拟择优选择3家评估单位实施涉税评估工作,其中选择1家评估单位进行一包的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的价格参数维护评估;选择2家评估单位进行二包的服务范围的服务,由招标人(采购人)进行安排。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单价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定价招标(采购)方式,单价分别为:
一包:服务范围为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的价格参数维护评估,评估费用单价为每套存量房300元/户。
二包:包括(1)服务范围为不动产转让价格评估、旧房转让重置成本价格评估、不动产出租价格评估、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中销售收入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价格评估、 (略) 公司自然人股权转让中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及单项或多项资产公允价值评估,评估对象为非居住类房地产(包括但不限于工业房地产、办公房地产、商业房地产等),执行的评估费用按照房地产的评估价格(价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服[2003]233号)标准的40%计取,每套(宗)最低收费标准为300元整,费用上限为人民币*元整。
(2)服务范围为不动产转让价格评估、旧房转让重置成本价格评估、不动产出租价格评估,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中销售收入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价格评估,评估对象为居住类房地产(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公寓、集体宿舍等供家庭和个人居住使用的房地产),评估费用单价为每套存量房300元/户。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级及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有效期内);(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3)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另须提供受托人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说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现场审查资质的方式,即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先对投标人的资质(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资质(资格)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详见并以磋商文件第六章“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3日 至 2024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中业广场A3楼十二楼1211室
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受托人)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至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现场报名。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中业广场A3楼十二楼12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中业广场A3楼十二楼12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详见磋商文件合同条款。
3本项目磋商采用纸质标书(响应文件)、现场磋商的方式。
4.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上发布,有关本次磋商项目的相关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 (略) 发布信息更正公告;敬请及时关注。
5.如投标人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留下有效、详细的联系方式而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补充或修改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报名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洪泽区税务局
地址: (略) 洪泽区洪泽湖大道69号
联系方式:李科长051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紫今 (略)
地 址:淮阴 (略) (略) 交叉口往东220米, (略) 南侧; (略) 中业广场A3楼十二楼 ( 大楼B、C入口上楼 )
联系方式:戴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