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城区大比例尺地形图更新基础测绘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04日
一、合同编号: *-*-001-01
二、合同名称: (略) 城区大比例尺地形图更新基础测绘项目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略) 城区大比例尺地形图更新基础测绘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惠宾街109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方): 盘锦宏源土地 (略)
地 址: (略) 兴隆台区兴隆台大街西华府小区办公二号楼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已有数据转换(351 平方千米) (略) 1:500地形图数据(1954北京坐标系、中央经线122°,1.5°投影)转换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经线123°,3°投影的地形图数据,重新分幅。2.控制测量:对地形图修补测(53平方千米及新增地形图测绘66平方千米)进行像控点测量,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经线123°,3°投影。3.地形图修补测(53平方千米):对已有航摄数据利用像控点进行空中三角测量创建的立体模型,开展立体测图。将已有1:500数字线划图数据与影像叠加,根据立体影像判读线划图实地已变化范围,在变化范围内对新增和变化的地物、地貌进行立体修测和补测;对已有地形范围以外、主城区周边地形进行新增地形立体测图及地物、地貌调绘,编辑最终成果。4.新增地形图测绘(66平方公里):对已有航摄数据利用像控点进行空中三角测量创建的立体模型,开展立体测图,草编后制作外业调绘图,外业人员利用调绘图进行地物地貌等调绘,内业看不清、看不准、无法判别的地物等,做好标记,便于外业核实。航摄后新增要素以调绘时间为准,进行实地补测,编辑最终成果。5.数字高程模型DEM制作(121平方公里):本次修测工作利用空中三角测量成果创建的立体模型,利用原地形图的高程点、等高线,补充采集特征点、线,生成1:1000比例尺数字高程模型。数字高程模型分幅为1:1000分幅,格网间距为1米。6.三维模型制作(80平方公里):采用倾斜摄影(五镜头)获取影像,利用像控点进行空三加密,通过软件生成三维模型并对模型进行检查。航摄分辨率1.5厘米。7.检查验收:成果实行三级检查、二级验收制度,作业员必须认真自查、自校,确认无误后方可上交成果,由内业部、外业部实施检查,全部成果需100%的检查,各级检查不可替代,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内、外业部检查后进行质量评定。公司成立项目验收组对各工序成果进行抽样检查和验收,最后成果由省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上交*方使用。成果包含地形图(*.dwg)和地理数据库(mdb)两套、航摄资料(*.tif、*.osgb)两套、1:500地形图图幅接合表两套、项目技术设计书一份、项目检查验收报告书一份、各种仪器鉴定证书一份。项目所有建设内容要求在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8.售后服务:保证成果使用期间,发现的测绘成果更新时点以前错、漏等问题无条件整改。
履约要求: 1.《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条例》;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 号); 3.《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 4.《关于推进 (略) 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83 号); 5.《 (略) 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 号); 6.《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 号); 7.《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 (自然资发〔2019〕170 号); 8.《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 9.《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履约期限: 项目所有建设内容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
履约地点: (略) 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3年07月25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王宪伦、吕品、隋心、范强、陶长志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