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建安区新元大道(北海公园北门广场东侧-清潩河)排涝提升工程 |
| (略) 许昌县北海公园北门广场东侧 | | 6080 |
| (略) 建安区住建局 | | 许铁军 |
| 866 | | 51.96 |
| 2023-04-14 |
| 改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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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新元大道排涝提升工程包括拆除与恢复非机动车道2940m2、人行道1912m2、路缘石151m、道路绿化1077m2;拆除并恢复燃气管道12m、给水管道125m以及新建1座蝶阀井;敷设D400雨水管170m、D500污水管15m、D800雨水管108m、D1200雨水管152m、D1500雨水管486m,设置雨水口、雨水检查井、沉泥井、出水口以及止水墙和闸门井57座,并建设3座排水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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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扬尘采取洒水降尘、增加围挡、设防尘网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外环境 其他措施: 运营期无污水产生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采取临时旱厕收集措施后通过定期清掏排放至周边农田肥田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采取沉淀池沉淀后措施后通过循环利用排放至不外排 |
| 环保措施: 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表土临时堆存后用于工程区生态恢复;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时间段、运输车辆减速慢行、设临时声屏障等,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在敏感点处限制车速,禁鸣笛,道路两侧设绿化带等措施 |
| 有环保措施: 有环保措施:施工期土石方作业、临时用地、建筑材料运输、机械碾压等短期生态环境影响随施工期结束而逐渐恢复,永久性占地造成的植被减少等环境破坏,经过建设方案采取植被恢复生态恢复措施后,不会对该区域生态环境造成太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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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