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的要求和规定,现将德 (略) (略) 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应用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德 (略) (略) 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应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德江县北京北路1号——德 (略) (略) 区内
建设单位:德 (略)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①新增使用1台UNIQ FD20型DSA,置于DSA一室内,其额定管电压125kV,额定管电流1000mA; (略) 区医技楼3楼导管室内的1台Vicor-CV100型DSA搬迁至DSA二室内,其额定管电压150kV,额定管电流1000mA,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年最大出束时间均为197.5h(拍片5.8h、透视191.7h)。
调查认为,本工程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影响问题,环境影响报告及其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得到了较好落实,有关环保设施已建成并投入正常使用。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该工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德 (略)
联系人:刘顺彪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德江县北京北路1号
三、公示内容
德 (略) (略) 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应用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