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天津市实验中学普通高中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略) 实验中学:
你校《关 (略) 实验中学普通高中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立项报告的请示》(津实〔2024〕17号)收悉。为改善学校基础设施条件,根据你校立项申请和《 (略) 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津教政办〔2022〕90号),原 (略) 实验中学普通高中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置
项 (略) 河西区平山道1号, (略) 实验中学现址范围内。
二、项目建设主体及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 (略) 实验中学,学校法人代表刘晓婷,项目责任部门总务处,项目负责人蔺雪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学校普通高中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进行维修改造,改造总面积224.27平方米,其中包括化学创新实验室78.15平方米、生物创新实验室63.07平方米、政治学科教室83.05平方米。主要涉及房修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96.*元,其中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元,基本预备费2.*元。 (略) 财政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学校自筹解决。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前期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专业投资评审机构评审后,报我委批复。
(二)按照《 (略) 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津教政办〔2022〕90号),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落实节能标准和环保要求。
(三)按照控制政府债务的有关规定,不得用拖欠工程款、银行贷款和延期付款等方式建设工程,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以履行合同,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四)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全程廉政监管机制,强化廉政管理措施,保证建设项目前期报批、招标投标、鉴定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信息公开,建设阳光工程。
附件: (略) 实验中学普通高中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2024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略) 实验中学普通高中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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