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新 (略)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河南省财政 (略) 县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24〕42号)、《 (略) (略)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新财监〔2024〕2号)的相关要求,随机 (略) 6家行政事业单位和1家国有企业开展检查,并于2024年7月9日在新 (略) 管 (略) 站对被检查单位名单予以查前公示。2024年7月,对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和综合 (略) 、自然资源 (略) 、社会治理委员会、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略) 小学、新乡 (略) 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河南省财政监督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被检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整改。目前,被检查单位已整改完毕,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新 (略) (略)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