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 (略) (略) 和高县福溪工业集 (略) (略) (略) 对“宜宾循环经济产业园排水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宾循环经济产业园排水项目
(2)建设单位:高县福溪工业集 (略)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 (略) 高县月江镇福顶村。
(5)总投资:约2.05亿元
(6)项目概况:新建一座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1.5万m3/d,设计处理工艺为“预处理+AO生化+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投加粉末活性炭)+臭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紫外消毒+尾水排放或尾水回调节池”。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高县福溪工业集 (略)
通讯地址:四川高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
联系人:王庆
联系电话:*
邮编:*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天府四街199号
邮编:*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028)*
邮箱:*@*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3)采取书面形式将意见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