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东江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韶关东江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翁源县龙 (略) 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51-*
传真:07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韶关东江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项目 |
建设单位 | 韶关东江环保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翁源县铁龙镇粤北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内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韶关东江环保 (略) (略) 翁源县铁龙镇粤北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内(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3°40'6.751”,N24°29'21.472〞)建设韶关东江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总占地约*.7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其中主体工程四个暂存库已建,办公楼、消防系统、事故应急池依托现有。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电动叉车、地磅,主要收集容器为200L胶桶、25L方形胶桶、吨桶、200L铁桶、25L铁桶、吨袋。本项目投产后危险废物最大收集转运量*t/a, (略) 全市范围内工业园为主, (略) 区其他企业为辅产生的危险废物,不 (略) 市域范围外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周期为10-15天。项目共设有员工10人,在企业现有员工中进行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年工作日360天,实行4班3运转,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中心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铁龙水,再汇入石角河。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含酸性气体)和恶臭气体。废气经“碱液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VOCs 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标准要求;酸雾废气 HCl、H2SO4 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标准要求。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装卸过程、运输车辆、通风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处理,同时经生产车间围墙阻隔、厂区围墙阻隔、绿化带阻隔,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喷淋塔碱液、装卸区洗消废液等,均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