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函》(浙环发〔2018〕10号),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 (略) (苍南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涉海部分)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规模:项目在 (略) 苍南县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范围涵盖苍南县的大渔湾、赤溪湾、渔寮湾、沿浦湾等浙江南部重要海湾。包括红树林修复工程、砂砾滩修复工程和海岸数 (略) 建设。共开展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面积170.*m2,新营造红树林种植面积93.*m2,构建牡蛎礁修复区37.*m2;开展砂砾滩修复长度4622m;开展海岸数 (略) 建设1项;开展项目实施监测及效果评估工作1项。
工程组成:(一)沿浦湾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工程:(1)整治红树林宜林生境110.*m2;(2)种植红树林79.*m2;(3)构建牡蛎礁区37.*m2;(4)种植区防护地垄*m。(二)赤溪湾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工程:(1)整治红树林宜林生境60.*m2;(2)种植红树林14.*m2;(3)种植区防护地垄2777m。(三)长沙沙滩整治修复工程:(1)拆除沙滩非透水构筑物(码头)1处;(2)修复沙滩长度650m;(3)修复海滩后滨沙地植被0.*m2。(四)渔寮沙滩整治修复工程:(1)修复沙滩长度1702m。(五)雾城沙滩整治修复工程:(1)修复沙滩长度720m。(六)王家山沙滩整治修复工程:(1)修复沙滩长度750m。(七)大岙心村卵石滩整治修复工程:(1)修复卵石滩长度800m。(八)海岸数 (略) 建设:(1)海岸数 (略) 1套。(九)实施效果监测及效果评估:(1)蓝碳调查评估1项;(2)开展修复效果监测预评估工作1项。
工程计划实施工期为36个月。
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工程周边的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1 工程周边环境保护目标
类别 | 名称 | 位置关系 | 敏感对象 | 保护环境要素 |
生态保护红线 | 苍南县沿浦海涂红树林生态保护红线 | 沿浦湾项目相邻 | 红树林 | 生态 |
沿浦湾红树林湿地生态保护红线 | 沿浦湾南侧,2.01km | 红树林 | 生态 | |
沿浦湾南侧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 沿浦湾南侧,3.19km |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 海岸 | |
渔寮沙源流失极脆弱区生态保护红线 | 渔寮项目区域 | 沙源流失极脆弱区 | 海岸 | |
雾城澳沙源流失极脆弱区生态保护红线 | 雾城项目区域 | 沙源流失极脆弱区 | 海岸 | |
割草旦村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 雾城东侧,0.72km |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 海岸 | |
长水尾海岸生态保护红线 | 雾城东侧,1.87 |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 海岸 | |
风湾文蛤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 雾城东北侧,2.57km | 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 | 水质、生态 | |
信智港南侧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 雾城东北侧,2.37km |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 海岸 | |
信智港北侧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 雾城东北侧,3.29km |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 海岸 | |
三兆山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 大岙心村项目区域 |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 海岸 | |
大渔湾北侧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 大岙心村西侧,3.60km |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 海岸 | |
炎亭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 大岙心村东北侧,3.79km |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 海岸 | |
燕窠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 大岙心村东北侧,7.84km |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 海岸 | |
舥艚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 大岙心村东北侧,11.89km |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 海岸 | |
官山产卵场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 | 雾城东北侧,6.67km | 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 | 水质、生态 | |
沙埕港海岸防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 沿浦湾南侧,4.05km |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 海岸 | |
沙埕港红树林生态保护红线区 | 沿浦湾西北侧,5.84km | 红树林 | 生态 | |
小白露海岸防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 沿浦湾南侧,5.71km |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 海岸 | |
大白露海岸防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 沿浦湾西南侧,9.71km |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 海岸 | |
晴川湾海岸防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 沿浦湾西南侧,12.62km | 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 海岸 | |
台山-七星列岛省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 | 沿浦湾南侧,16.31km | 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 | 水质、生态 | |
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 | 沿浦湾南侧,17.23km | 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 | 水质、生态 | |
风景名胜区 | 浙江温州滨海-玉苍山省级风景名胜区 | 渔寮、雾城项目区域 | 风景名胜区 | 大气、噪声、生态 |
养殖区 | 沿浦湾养殖区 | 沿浦湾项目区域 | 海水养殖 | 水质、生态 |
长沙养殖区 | 长沙南侧,0.70m | 海水养殖 | 水质、生态 | |
渔寮养殖区 | 渔寮东侧,0.34km | 海水养殖 | 水质、生态 | |
大渔湾养殖区 | 王家山东侧,约0.2km | 海水养殖 | 水质、生态 | |
居民区 | 园山尾 | 沿浦湾西侧,约0.12km | 居民区 | 大气、噪声 |
古良墓 | 沿浦湾西侧,约0.14km | 居民区 | 大气、噪声 | |
三丰 | 沿浦湾东侧,约0.08km | 居民区 | 大气、噪声 | |
长沙 | 长沙项目相邻 | 居民区 | 大气、噪声 | |
南岐 | 渔寮项目相邻 | 居民区 | 大气、噪声 | |
马垵 | 渔寮项目相邻 | 居民区 | 大气、噪声 | |
宫边 | 渔寮项目相邻 | 居民区 | 大气、噪声 | |
内山 | 渔寮项目相邻 | 居民区 | 大气、噪声 | |
马鼻 | 渔寮项目相邻 | 居民区 | 大气、噪声 | |
新宫 | 渔寮项目相邻 | 居民区 | 大气、噪声 | |
河口 | 渔寮项目相邻 | 居民区 | 大气、噪声 | |
渔寮 | 渔寮项目相邻 | 居民区 | 大气、噪声 | |
雾城 | 雾城项目相邻 | 居民区 | 大气、噪声 | |
兴岙 | 雾城东北侧,约0.13km | 居民区 | 大气、噪声 | |
赤溪镇 | 赤溪湾西侧,约0.04km | 居民区 | 大气、噪声 | |
抛船 | 赤溪湾北侧,约0.02km | 居民区 | 大气、噪声 | |
(略) | 赤溪湾南侧,约0.16km | 居民区 | 大气、噪声 | |
尖礁 | 赤溪湾北侧,约0.12km | 居民区 | 大气、噪声 | |
海沙 | 王家山项目相邻 | 居民区 | 大气、噪声 | |
七亩 | 王家山西北侧,约0.20km | 居民区 | 大气、噪声 | |
大岙心村 | 大岙心村项目相邻 | 居民区 | 大气、噪声 | |
蕉坑新村 | 沿浦湾取土区东侧0.13km | 居民区 | 大气、噪声 | |
霞关镇 | 沿浦湾取土区东侧0.15km | 居民区 | 大气、噪声 | |
经济鱼类“三场一通道” | 日本对虾 | 项目海域 | 产卵场 | 水质、生态 |
三疣梭子蟹 | 项目海域 | 产卵场 | 水质、生态 | |
银鲳 | 长沙东南侧,约12km | 产卵场 | 水质、生态 | |
鮸 | 项目海域 | 索饵场 | 水质、生态 | |
鳓 | 大岙心村东侧,约8km | 产卵场 | 水质、生态 | |
宽体舌鳎 | 大岙心村东侧,约8km | 产卵场 | 水质、生态 | |
海蜇 | 大岙心村东侧、约3km | 产卵场、 (略) 线 | 水质、生态 | |
凤鲚 | 大岙心村东侧、约16km | 索饵场 | 水质、生态 | |
湿地 | 现状红树林 | 沿浦湾项目相邻 | 红树林 | 水质、生态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
(1)水动力、冲淤影响:赤溪湾红树林修复工程和沿浦湾红树林修复工程实施后,涨落潮 (略) 以潮沟为主进行,潮沟内涨落潮流速均较工程前有所增加,种植区流速整体较工程前有所降低,牡蛎礁区迎流测和背流侧的流速较工程前有所减少。长沙沙滩西侧沙滩的流场形态与工程前基本保持一致,但流动强度明显增强。渔寮沙滩近岸沿岸流较弱,以离-向岸流运动为主,在北端岸段局部有自北向南的沿岸流。雾城沙滩掩护条件较好,波浪传入湾内后,波高均有较大程度的衰减,近岸沿岸流强度弱。王家山沙滩所处海湾相对开阔,海湾北侧存在浅滩和人工构筑物,多种因素导致其近岸波生流场形态复杂。大岙心村砾石滩掩护条件好,波浪难以传入湾内,近岸波生流较弱,潮流作用占主导地位。取土工程影响范围有限,主要集中在取土区域附近,对其他区域的流场基本无影响。项目对于沿浦湾和赤溪湾内纳潮量变化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沿浦湾表现为大潮期纳潮量减少,小潮期纳潮量增加;赤溪湾表现为大、小潮期纳潮量均增加,且小潮期增加量大于大潮期。
(2)水环境:项目施工时会对周边水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扰动,导致项目范围内海域悬浮泥沙含量增加,悬浮物浓度增量较小,影响范围仅局限于工程区附近的小范围海域,对水质环境的影响是有限的。项目建设产生的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对附近海域水质环境无影响。
(3)沉积物环境:本项目悬浮泥沙产生量较小,影响范围仅集中在工程区附近。由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悬浮泥沙主要来自本海区,因此经扩散和沉降后,项目附近海域的沉积物环境不会发生明显变化,且施工产生的影响也是短暂的,施工完毕影响将不再持续。施工期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等均统一收集后妥善处理,对海洋环境影响很小。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海域水质和沉积物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机械、车辆和船舶产生的尾气和扬尘。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低污染排放的设备,日常注意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在正常工况条件下运转,并做好抑尘措施的情况下,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弃物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分类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废弃物可回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妥善安排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为长沙湾非透水构筑物(码头)拆除产生的干砌块石和混凝土面层,拆除方量约3250m3,建筑垃圾能回用进行回用,不能回用的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施工期的固体废物排放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不再增加,通过积极有效的施工管理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噪声: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为船舶、施工机械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位于海域,环境开阔,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有较多居民区,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设备,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等,尤其是禁止夜间高声作业,尽量减轻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施工期噪声污染的防治工作,确保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降低到较低程度。为尽可能降低项目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必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6)海洋生态环境:本项目建设造成潮间带生物损失量为58.1961t,底栖生物损失量为2.772t。悬浮泥沙造成的生物损失量为鱼卵1.04×106粒,仔稚鱼2.19×107尾,游泳动物0.878t。
四、建设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见下表2。
表2 环境保护设施与对策措施一览表
污染/影响因素 |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 达成目标 | |
施工期 | 水环境 | 合理安排施工机械的数量、位置、施工顺序和进度;尽可能在低潮、施工场地为滩涂时进行施工,避开大风浪季节施工;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并在开工前对施工设备进行严格检查,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油品泄漏等事故;施工期应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防护准备,6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做好施工设备的日常维修检查工作,发生故障后应及时予以修复;在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下,应提前做好防护工作,对护滩等工程进行必要的加固措施,以保证有足够的强度抵御防风浪;加强对施工船舶的管理,施工船舶含油污水应严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禁止直接向沿海海域排放含油污染物,经收集上岸后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一同处理,不随便排放;加强对施工用水的管理,教育施工人员节约用水,减少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的产生量。 | 污水得到有效处置 |
固废 |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定点设立专用容器加以收集,并及时清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尽可能的回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有计划、有步骤的搬运或堆存,不得随意抛弃;滩涂清理中的海漂垃圾、废塑料、 (略) 等固体废物,可回收部分交由回收单位处理,不可回收部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加强施工单位监督管理,禁止将施工垃圾倾倒至海域中。 | 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 |
废气 | 对主 (略) 进行硬化处理,确保现场 (略) 平坦通常,减少施 (略) 运输车辆颠簸洒漏物料。定期清理施工场地、道路的洒落物,降低二次扬尘污染,在干燥天气时可辅以洒水抑尘等措施;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篷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物料卸车时应尽量减小落差,减少扬尘产生;尽量使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应尽量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尽量减少因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合理布置运输 (略) 线,保证行驶速度,减少怠速时间,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在正常良好和状态下工作。 | 降低大气影响 | |
噪声 | 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及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减少夜间施工量,避免在晚上22:00~凌晨6:00以及中午12:00~14:00进行可能产生噪声扰民问题的施工活动;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降低设备声级,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音罩,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按规定组织车辆运输,合理规定运输通道, (略) 线尽量绕开周围的村庄、学校等。穿越集中区禁止任意鸣笛,维持车辆的良好运行状态降低运行噪声。 | 噪声达到相应标准 | |
营运期 | 废水 | 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一同处理,不随便排放。 | 污染物得到妥善处理 |
固废 | 生活垃圾定点设立专用容器加以收集,及时清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海洋生态 | 项目建设产生的悬浮泥沙、施工机械及船舶含油污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等,如不采取措施,将对附近海洋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应按照报告书有关章节的环境保护措施提出的具体要求加以实施、认真落实、严格管理。对整个施工进行合理规划,尽量缩短施工期,以减轻施工可能带来的水生生态环境影响。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场地,同时加强施工期环境监测,在工期许可的前提下,最大化降低施工强度以减少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期充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施工人员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施工期间和工程建成后,应对项目附近的生态环境进行跟踪监测,掌握生态环境的发展变化趋势,以便及时采取调控措施。本项目的取土、高滩塑造产生的悬浮泥沙将会造成区域范围内一定量的海洋生物资源损失,建设单位应按照“损失多少,补偿多少”的生态补偿原则予以补偿。施工期尽可能选在海流平静的浪潮,避免对敏感目标造成大的影响;同时避开底栖生物的繁殖期(3~5月)、鱼类的产卵期、浮游动物的快速生长期及鱼卵、仔鱼、幼鱼的高密度季节作业;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杜绝溢油等风险事故的发生,避免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对周边海域造成影响。 | 减轻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 (略) (苍南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涉海部分),采用自然恢复为主、人工恢复为辅的修复方式,提高苍南县海岸带生态功能稳定性和区域生态减灾能力,是贯彻美丽海洋建设战略、服务国家“双碳”目标、打造“红树林”等生态系统防灾减灾安全屏障和沙滩生态系统的需要,对于保障浙中南重点海洋生态区生态安全,改善区域滨海生态环境和提升沿海人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符合当地“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具有良好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在切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范围及主要对象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附近区域。
征求意见的对象:以上征求意见范围内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
七、公众反馈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或建议。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公众意见反馈至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或建议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反馈情况。
(1)建设单位: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徐女士,地址: (略) 灵 (略) 188号,联系电话:0577-*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杭州 (略) ,地址: (略) 拱墅区中交财富大厦2幢 1201室,联系人:周工,电话:0571-*,电子邮箱:*@*q.com。
(3)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联系方式:0577-*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7月31日起至8月14日。
公告发布单位: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告发布时间:2024-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