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房山区长阳 (略) K11+503~K12+500
公示时间:2024-05-27
受理时间:2024-05-1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1)生态:永临结合,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临时围挡;物料、弃土等集中存放,采取苫盖措施;施工前进行表土或剥离,集中堆放,并做好苫盖与洒水等养护措施,待施工结束后回填表土。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平整、植被恢复。(2)地表水: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桥梁钻孔桩基础施工设置泥浆池、沉淀池,泥浆处理后循环使用。施工场地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浇洒抑尘或车辆冲洗。(3)声环境: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选 (略) 。(4)大气环境:施工现场设置防尘土隔离围挡,裸露地面进行覆盖绿化。硬化施工场地,洒水清扫。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沉淀设施。物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建筑土方采取遮盖、密闭或者其他抑尘措施。细颗粒材料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加强车辆运输管理,运输易产尘物料的车辆,采取密闭措施。生活垃圾封闭式存放,日产日清,严禁焚烧废弃物。大风或重污染天气严禁产尘作业。加强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养护,降低废气排放量。(5)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含有钢筋、砂石骨料等,可回收部分运往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综合利用,不可回收部 (略) 政指定地点堆填。桥梁施工期间产生的钻孔泥浆抽升至临时工场沉淀处理,出渣干化后运至北京城建 (略) 沙石料场。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就近到附近汽车维修厂维护,产生的废机油由维修厂处理。运营期不通车,无新增污染物产生。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岳政新
联系电话:010-*
环评单位名称:中铁第 (略) (略)
审批部门: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房山区良 (略) *26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房山区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