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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商 (略) 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年产(略) 立方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 审批决定的公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 (略) 对商 (略) 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年产(略)立方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6-(略)
通讯方式:商城县金刚台大 (略) (略) (略) (邮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