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报告
???财政机关名称:泸定县财政局
???被评价单位名称:泸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评价项目:泸定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项目
???受托评价中介机构:四川中磊会计 (略)
???公司地址: (略) 青羊区日月大道1501号万和中心1栋905室
???电话:(028)*
???邮政编码:*
目 录
泸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中期绩效评价报告
我们接受委托,对泸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泸定县2022年建设天府旅游名县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泸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其提供的绩效评价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19〕120号)和《泸定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161号)要求,结合泸定县2022年建设天府旅游名县项目的实际情况,对该项目中期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业主泸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以下简称:文旅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机构性质:机关,负责人:江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84。
(二)项目背景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化旅游经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的意见》(川委发〔2019〕11号)文件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坚持事业与产业相统筹、保护与开发相协调、融合与创新相结合、质量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以文促旅、以旅彰文,充分释放文旅经济活力,把四川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丰润文化滋养,为经济社会发展夯实强大产业基础,奋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
(三)项目内容
1.2021年9月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四川第三批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市、区)和首批天府旅游名镇、名村名单的通知》(川办函〔2021〕71号)文件公布了《四川省第三批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市、区)和首批天府旅游名镇、名村名单》,其中包含了泸定县。
2.2021年10月22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现场知道的通知》(川文旅办发〔2021〕279号)文件决定从2021年10月25日开始,原则上对每个候选县现场指导1天,其中现场指导分组安排第六组包含了泸定县。
3.2021年12月3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的通知》(川文旅发〔2021〕81号) (略) (州)文化和旅游局公布了四川省第三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其中包含了泸定县。
4.2022年3月21日,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阅同意了《泸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关于请求解决双创点位整改和大数据中心数据接入运营经费的请示》(泸文广旅〔2022〕25号)文件中关于本项目硬件方面:全面完成雅康高速服务区、旅游极散中心、特色街区、杵坭乡村旅游点所有点位整改经费约534.*元;软件方面:大数据中心建成后接入、运行经费、园区规划费、模拟测评费、氛围营造经费243.*元,硬件和软件合计经费777.*元等请示。
5.泸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根据上述依据,分别编制了双创点位整改和大数据中心数据接入运营经费、双创工作经费的《绩效目标表》。其中:双创点位整改和大数据中心接入运营经费300.*元,双创工作经费450.*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评价范围对泸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实施的泸定县2022年建设天府旅游名县项目中期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评价目的通过对泸定县2022年建设天府旅游名县项目中期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主管部门及运维单位及时整改。同时对泸定县2022年建设天府旅游名县项目中期预算执行绩效评价主要的是发挥绩效评价对决策信息的反馈作用,建立一种科学、明确的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制依据,将绩效评价融入整个预算编制过程,为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1.《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3.《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 号);
5.《四川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川财绩〔2019〕14 号);
6.《泸定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161号);
7.其他相关法规及操作规范。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和《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161号)等相关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设定评价指标及权重如下:
1.项目决策:含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50.00分;
2.项目实施:含资金管理与组织实施两个二级指标,权重合计为50.00分。
三、评价情况及结论本项目实施后,通过实施创建天府旅游名县项目,进一步丰富了泸定县旅游资源,基本实现县域内各旅游资源的整合,景点建设工作井然有序,大大增强了泸定县的游客接待能力。为提升泸 (略) 形象;提高泸 (略) 地位;深化泸 (略) 改革,实现“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文化经济新格局奠定了基础。提高 (略) 声誉,促进泸定县旅游经济发展和红色文化传播。同时评价组通过进行社会满意度调查,通过进行街上随机询问、邀请参加扫描二维码进行问卷调查的方式,目前收到有效问卷21份,综合满意度为79.23%,泸定县群众对该项目实施的满意度一般。
综上所述,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关于泸定县2022年创建天府旅游名县项目在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进行综合评价,“泸定县2022年创建天府旅游名县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69.36分,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项目决策 | 50.00 | 44.60 | 89.20% |
项目实施 | 50.00 | 24.76 | 49.52% |
合计 | 100.00 | 30.64 | 69.36% |
二级指标“项目立项”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规划合理性和程序严密性。
1.规划合理性
该项目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四川省第三批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市、区)和首批天府旅游名镇、名村名单的通知》(川办函〔2021〕71号)的通知,《四川省文化旅游厅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的通知》(川文旅发〔2021〕8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天府旅游名县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9〕9号)文件精神开展建设泸定县旅游名县工作,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省委、省政府中长期规划一致。
2.程序严密性
(1)2021年9月24日,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四川省第三批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市、区)和首批天府旅游名镇、名村名单的通知》(川办函〔2021〕71号),四川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将泸定县评在了《四川省第三批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市、区)和首批天府旅游名镇、名村名单》中。
(2)2021年12月3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四川省文化旅游厅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的通知》(川文旅发〔2021〕81号),文中甘孜州泸定县名列其中。
(3)泸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作为项目实施单位,2022年3月18日泸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向泸定县人民政府就《泸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解决双创点位整改和大数据中心数据接入运营经费的请示》(泸文广旅〔2022〕25号),申请项目资金777.*元。
(4)2022年3月21日,泸定县县长以政府公文处理笺《关于请求解决双创点位整改和大数据中心数据接入运营经费的请示》同意先拨付300.*项目资金。
(5)2022年5月13日,泸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以《泸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请求解决双创经费的请示》(泸文广旅〔2022〕49号)向泸定县人民政府申请拨付相关创建经费400.*元。
(6)2022年6月10日,泸定县财政局以《泸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双创经费的通知》(泸财教〔2022〕26号)向文旅局下达了400.*元的项目资金。
指标分为20.00分,扣除0.00分,得分为20.00分。
(二)绩效目标二级指标“绩效目标”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目标明确性。
泸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编制了创建天府旅游名县项目2022年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分为两个明细项目进行编制,一为双创点位整改和大数据中心数据接入运营经费,二为双创工作经费。两个明细项目均明确了项目的总体目标,围绕总体目标设置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三大指标,并进一步细化分为二级、三级指标,并设定了对应指标值。
经对相关明细项目的绩效目标表进行审查发现:1.在编制绩效目标时,两个明细项目存在重复事项,如:双创点位整改和大数据中心数据接入运营经费项目下的三级指标“大数据接入”与双创工作经费项目下三级指标“ (略) 接入”重复。2.双创经费项目中数量指标双创点位整改,与双创点位整改和大数据中心数据接入运营经费项目重合且含糊不清;3.双创经费项目的整体目标中未详细明确双创经费的使用。本项扣除4.00分。
指标分为15.00分,扣除4.00分,得分为11.00分。
(三)资金投入二级指标“资金投入”下设两个三级指标分别为: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
泸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未针对本项目具体实施的事项编制相关的预算,仅进行了粗略估算。此项扣除1.40分。
指标分为15.00分,扣除15.00分,得分为0.00分。
(四)资金管理二级指标“资金管理”下设三个三级指标分别为:资金到位率、预算完成率和使用合规性。
1.资金到位率
截至2022年7月31日,泸定县财政局已下达指标700.*元,实际到位资金700.*元,到位率100.00%。
2.预算完成率
截至2022年7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700.*元,支出资金337.*元。其中:双创点位整改和大数据中心数据接入运营经费支出123.*元,支付烹坝318线自驾游项目工程款等10个项目款项214.*元(包含工程款、造价咨询款项、宣传推广费、设计费等,旅游局已提交了支付申请,财政局尚未审核通过)。实际预算完成率17.60%,此处扣8.24分。
3.使用合规性
2022年实际支出资金337.*元。其中:双创点位整改和大数据中心数据接入运营经费123.*元,2022年7月28日申请了十笔款项支付,支付烹坝318线自驾游项目工程款等10个项目款项214.*元(包含工程款、造价咨询款项、宣传推广费、设计费等,其中不应纳入该项目的支出金额共4笔74.*元)。此项扣10.00分。
指标分为25.00分,扣除18.24分,得分为6.76分。
(五)组织实施二级指标“组织实施”下设四个三级指标分别为: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绩效管理和项目自评质量。
2.制度执行有效性
泸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严格按照已制定的相关制度和已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进行项目实施。
3.项目绩效管理与项目自评质量
泸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该项目开展了项目中期绩效自评,对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绩效目标、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项目财务管理情况、组织实施情况、目标完成质量进度情况以及目标效益情况进行了分项阐述,分析了存在的问题。但相关完成情况与绩效目标不符,且自评报告未进行量化评分的情况。此处扣5.00分。
指标分为25.00分,扣除7.00分,得分为18.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一)项目资金使用率低截至2022年7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700.*元,实际支出资金123.*元。另有214.*元尚在审批过程中,实际预算完成率17.60%。
(二)资金使用不够规范2022年7月28日,文旅局申请了十笔款项,用以支付烹坝318线自驾游项目工程款等10个项目款项2,*,(包含工程款、造价咨询款项、宣传推广费、设计费等),其中不应纳入本项目的支出金额共4笔74.*元。
(三)项目中期自评报告质量欠佳泸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进行了项目绩效自评,并编制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但是报告中相关完成情况与本项目绩效目标不符,且相关指标均未进行量化评分。
六、相关措施建议(一)针对“项目资金使用率低”的建议建议:泸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应加紧落实天府旅游名县的建设,提高资金使用率,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阶段的时间把控,及时处理跟进项目情况。
(二)针对“资金使用不够规范”的建议建议:泸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应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资金使用范围进行使用,避免超范围使用资金的情况。
(三)针对“项目中期自评报告质量欠佳”的建议建议:泸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应加强培训相关人员的绩效管理水平,进行项目中期自评时应量化评分,加强对项目实际完成情况的监管,对自评情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整改,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的使用。
附件1:泸定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项目中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附件2:泸定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项目中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评分表)
四川中磊会计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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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