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宁县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中宁党办发〔2023〕87号)文件精神,经过县委组织部、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会、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合评审验收,新堡镇零工驿站、恩和镇红梧山零工驿站、恩和镇朱台村零工驿站、鸣沙镇零工驿站、大战场镇零工驿站、石空镇零工驿站、太阳梁乡零工驿站7个零工驿站验收合格,按照*元/个给予零工驿站补贴,按照*元/个/年给予运行补贴(正常运行一年后给予补贴)。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29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向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来信请寄: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955-*,接受电话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