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伊犁师范大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伊犁师范大学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 19:4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线上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10:30 | ||
开标地点 | 政采云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144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才绍娣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9-* | ||
采购单位 | 伊犁师范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伊犁哈萨克 (略) (略) 44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伊犁哈萨 (略) (政府采购科)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3号财政局附一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9-* |
项目概况
伊犁师范大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CG-2024GK-013号
项目名称:伊犁师范大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伊犁师范大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保洁及维修等服务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伊犁师范大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绿化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经考察与评估,服务单位达到服务要求,且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则原单价原标准续签一年,但最多只能续签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为预算总额的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1)供应商若为大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将合同总份额的至少40%分包给中小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应出具供应商以及所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2)供应商若为中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将该包合同总份额的至少60%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应出具供应商以及所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供应商若为小微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是否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报价开启时间后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 (2)各供应商应在报价开启前应确保成为新疆 (略)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议于投标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完成投标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与上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师范大学
地 址:新疆伊犁哈萨克 (略) (略) 44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 (略) (政府采购科)
地 址: (略) (略) 3号财政局附一楼
联系方式:0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才绍娣
电 话:099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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