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于 * 日在 (略) 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 (略) 和第十师 (略) 发布的 (略) 现做如下变更:
一、 原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 (略) 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疆外建设工程企业提供进疆备案册。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现变更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疆外建设工程企业提供进疆备案册。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五团
联系人:王家伟 电话: ***
招标代理: (略) (略)
联系人:林娜 电话: ***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