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独珠半岛美丽乡村旅游开发项目 (主道环境提升)答疑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忠县独珠半岛美丽乡村旅游开发项目 (主道环境提升)有关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拟派项目人 (略) 参保吗,存在上述情况投标是否有效。
答: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2年10月至 2023 年 3 月。”拟派项目人员能满足此项要求即可。
2、招标文件要求财务报表是2019/2020/2021三年的,我公司是2020成立,可否只提供成立以后的财务报表?
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第2条执行。
3、 (略) 可不可以只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需不需要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第2条执行。
4、新公司是否能提供成立之日次年的财务报告?
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第2条执行。
5、工程进度款为什么前期只支付70%,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渝建管〔2022〕238号)第三条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规定,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答:详见补遗1.
6、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2)进度款支付中③分部分项工程费:按承包人当期完成并经监理人、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和发包人审定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综合单价计算当期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发包人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次月 10 日前按经监理人、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期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不含人工费价差和材料费价差)的 70 %支付承包人。④措施项目费:按承包人当期完成并经监理人、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和发包人审定的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相应综合单价计算所得合计金额占签约合同价格中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金额的比例,并以签约合同价格中措施项目费为基数计算当期完成的措施项目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发包人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次月 10 日前按经监理人、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期完成的措施项目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不含人工费价差和材料费价差)的 70%支付承包人。⑤其他项目费:按承包人当期完成并经监理人、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和发包人审定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综合单价计算当期完成的其他项目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发包人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次月 10 日前按经监理人、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期完成的其他项目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的 70%支付承包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渝建管〔2022〕238号)第三条规定,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请招标人予以调整。
答:详见补遗1.
二、补遗部分
补遗1: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2.4款(2)进度款支付变更为:
①发包人将上月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作为当月进度款支付的前置条件。
②安全文明施工费: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在开工前按签约合同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50%支付承包人,用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建设,余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施工进度支付。
③分部分项工程费:按承包人当期完成并经监理人、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和发包人审定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综合单价计算当期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发包人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次月10日前按经监理人、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期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不含人工费价差和材料费价差)的 80%支付承包人。
④措施项目费:按承包人当期完成并经监理人、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和发包人审定的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相应综合单价计算所得合计金额占签约合同价格中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金额的比例,并以签约合同价格中措施项目费为基数计算当期完成的措施项目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发包人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次月10日前按经监理人、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期完成的措施项目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不含人工费价差和材料费价差)的80%支付承包人。
⑤其他项目费:按承包人当期完成并经监理人、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和发包人审定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综合单价计算当期完成的其他项目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发包人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次月10日前按经监理人、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期完成的其他项目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的80%支付承包人。
⑥人工费(工资款):发包人在签发人工费(工资款)支付证书的次月10日前,按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月完成的合同价款的80%(人工费数额大于当月完成的合同价款的25%时,按实际人工费数额拨付;若人工费数额小于当月完成的合同价款的25%时,按不小于当月完成的合同价款的25%拨付),支付至承包人。
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 80 %(不低于80%);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后14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 85 %(不低于85%);完成结算审核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项目答疑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内容。
招 标 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3年4月17日
[**].CQC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