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发改投资〔2022〕122号
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江安长江大桥路灯等设备设施改造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安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江安长江大桥等设备设施改造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江住建函〔2022〕156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江安长江大桥路灯等设备设施改造项目(2205-*-04-01-*)。
二、建设性质:改建。
三、项目业主:江安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四、建设地址:江安县江安镇。
五、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对长江大桥路灯、天网系统设备设施进行更换,包括原有路灯拆除外运、路灯安装,天网设备拆除及安装等,配套完善电力、通信检查井建设,电缆敷设等。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
七、建设年限:2022年5月至2022年6月。
接此批复后,请及时完善项目前期工作的相关手续,并严格按《江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修订)(江府办函〔2022〕4号)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启动建设。
同时,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根据**日公布的《修改决定》修正)及《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安全、环保、节能审查等工作。
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