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经技建审改办法[2023]6号
一、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事项
(一)直接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事项
1.不改变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立面造型,不涉及建筑结构和使用功能变更的建筑工程,包括建筑外墙和屋顶的维修、翻新、加固、保温等工程。
2.不改变建设工程地下室空间的功能、总体建筑面积、范围、高度、停车位数量的建设工程,不再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
3.校园及体育场馆项目用地内运动场(蓝球场、排球场、足球场、跑道等场地)及无内部功能的看台及附属设施。
4.已取得建筑物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的总图中在已有定位绿地、场地内建设的亭、台、廊、榭、雕塑和园林小品等附属设施。
(二)经规划部门方案审定后,可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事项
1.由政府职能部门主导实施的不涉及增加建筑面积的改造整治项目,包括老旧小区内部综合整治、 (略) 场、环卫设施(包含公厕、垃圾站等) 等改造提升项目。
2.已取得建筑物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的总图中已有定位的围墙、道路、出入口、绿地、水系、室外活动场地。
3.新建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 (略) 政类设施外线接入工程建设项目(包含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排水、通信)。
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要求后,可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事项。
既有住宅小区、旧商业、旧厂房、旧办公等项目内不涉及新建建筑物和不占用绿地的微改项目,如新增或更新消防设施,新设体育锻炼器材、空调架、信报箱、快递箱柜、公共直饮水设施可移动的简易门岗、体育游乐设施和公共信息发布牌,更新停车棚、已建停车设施智能化更新、新能源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移动通信、道闸系统等设施、设备。
三、相关要求
1.以上建设项目在满足《物权法》及安全规范、消防规范等要求前提下,应按照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建设,不得违反道路交通、 (略) 貌,物业管理、市政管理、房屋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处。
2.以上豁免建设项目在办理后续相关手续中,无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本“豁免”清单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