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委、市政府加快新能源之都建设、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 (略) 推进新能源之都建设政策措施》(常办发〔2023〕1号)《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常办发〔2022〕1号)《关于加快推进“ (略) 联”实施新一轮“十百千”工程工作方案》(常办发〔2023〕46号)《市工信局关于加快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贯标工作的通知》(常工信融合〔2021〕44号)等文件要求,现制定发布《20 (略) 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申报指南”),并就项目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加快新能源之都建设,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引导 (略) 、 (略) 、节能循环经济和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 (略) 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二)诚信经营、依法管理和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实 (略) 行政区域内;
(四)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五)同一企业的同一 (略) 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属地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向注册地或项 (略) (区)工信部门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二)线上和线下同时申报
1. 线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 (略) ”,在“兑现服务-兑现申报”版块,选择对应申报项目进行申报,上传相关资料。上传资料应与线下申报资料一致。
2. 线下申报:书面 (略) (区)为单位, (略) (区)工信部门统一汇总并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报送材料包括: (略) (区)工信部门会同同级发改、财政等部门联合行文的请示件5份;②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免申报项目除外);③《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2份;④项目申报单位具体申报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纸质稿。
(三)受理时限。企业书 (略) 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其中,“十链突破”项目、国防科技工业“先进技术融”专项信用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辖市(区)上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
四、工作要求
(一)遴选优质项目。 (略) (区)工信、发改部门要加大财政资金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组织推荐一批技术水平高、对产业转型升级和工业高质量发展有支撑作用、对提升经济质量效益有带动作用的好项目。
(二)压实主体责任。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申报单位有假项目、假发票、假审计报告、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票否决,3年内不 (略) 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三)严格审核把关。各地要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审核等管理规定,重点审查申报主体经营是否正常、申报项目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完整齐全。项目申报期间,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察和监督,确保项目推荐的公正性和程序的规范化。
(四)加强绩效评估。市级相关部门将开展专项资金项目事中事后监管,采取日常监管、现场抽查、绩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辖市(区)工信、发改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申报 (略) 相关部门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的跟踪检查。
联系电话:*(市工信局综合规划处)、*(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市纪 (略) 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市工信局机关纪委)、*( (略) )
附件:1. 20 (略) 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 (略) 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联系方式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局
2024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javascript:bid_showfile();
附件2:javascript:bid_showf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