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
大厂【2024】11号 |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4年11月26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 拍卖出让 两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
一、地块基本情况 : |
宗地编号 | (略)GB(略) | 地块位置 | (略) 南侧、 (略) 东侧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略) | 出让年限 | 46年 | 成交价(万元) | 16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工业用地 | 0.(略) |
受让单位 | 力姆泰克(廊坊) (略) |
土地使用条件: | 场地平整:随时入场作业 基础设施: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通燃气、通暖。 |
备注: | 需符 (略) 相关环境影响标准、气候论证标准、水资源论证标准、水土保持论证标准。 |
宗地编号 | (略)GB(略) | 地块位置 | (略) 南侧、 (略) 东侧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略)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905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工业用地 | 0.(略) |
受让单位 | 河北 (略) |
土地使用条件: | 场地平整:随时入场作业 基础设施: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通燃气、通暖。 |
备注: | 需符 (略) 相关环境影响标准、气候论证标准、水资源论证标准、水土保持论证标准。 |
二、公示期:2024年12月16日 至 2024年12月21日 |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
四、 联系方式 |
联系单位: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
单位地址:大厂 (略) 102号 |
邮政编码:(略) |
联系电话:(略) |
联 系 人:王金峰 |
电子邮件: |
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
2024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