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 (略) 《脱氮模块化设备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脱氮模块化设备研发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高教科创城文瑞路与黄圩路交叉口东南侧
建设单位:滁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钢集团马鞍山 (略) (略)
项目概况:新建厂房、办公用房及辅助用房合计2.4万平方米,购置车吊、叉车、溶硫罐、混合搅拌器、冷却塔、造粒系统、锅炉水处理系统等研发生产设备。项目代码为2305-*-04-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投料废气和切割粉尘的颗粒物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排放限值;天燃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设备,燃烧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其中氮氧化物排放限值还应满足《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 “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限值;焊接烟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置后无组织排放,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限值。
(二)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中造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厂区油污分离池处理,地面冲洗水、锅炉蒸汽冷凝水、纯水制备浓水、研发生产楼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处理达到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滁州高教科创城污水管网,而后排入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噪声:项目设备噪声经车间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设备消声和距离衰减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切割边角料、废弃零配件、废包装袋、废焊丝、废金属粉尘收集后外售,沉淀填料、投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废食用油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废滤膜、除尘器定期更换的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办理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50-*
通讯地址: (略) 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