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九鼎医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7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九鼎 (略) *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 | 天津九鼎 (略) | (略) 西青经 (略) 惠友道4号 | 联合泰泽 (略) | 天津九鼎 (略) 拟投资*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元),开展*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本次拟退役的*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标记室)已许可使用1种核素125I(日等效最大操作量:6.179E+8Bq),主要生产及销售免疫诊断试剂。该项目已于2020年1月停止生产125I免疫诊断试剂。 | 已制定详细的退役方案,成立退役工作组织;配备相应的擦拭物品;对废弃物进行整备,以达到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配备监测仪器及辐射防护用品,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防护;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开展全过程监测,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及监测方案。本项目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设置具有针对性,建设单位自觉开展,保证高效实施 | (报告书填写) | 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0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