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锦川实验小学补充及修改通知(一)
各投标人:
(略) 泉港区教育局的泉港区锦川实验小学(招标编号:泉港施招字2022第022号),根据投标人疑问及招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做以下补充及修改:
一、补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的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3日11时00 分 00 秒”更正为“2022年09月11日10时00 分 00 秒”。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的第24点修改为:“24、本项目现场施工临时设施(包括围挡、 (略) 面硬化、生活区活动板房、集装箱、主次入口大门、洗车池、加工区彩钢板顶盖、活动板房地面铺装)已施工完成,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已扣除该部分造价(*.48元),中标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接收已投入的现状临时设施。
二、答疑纪要:
提问:1、项目技 (略) 缴纳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项目技 (略) 缴纳满足要求。
提问:2、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34.2项本项目执行《 (略) 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泉建筑〔2022〕33 号)文件规定。即“增加:(3)在确定入围投标人名单时,我市建筑业龙头(准龙头)企业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正负1%内的,即|(1-投标报价/控制价)-随机抽取K 值|≤1%(含本数)的,补充列入入围投标人名单。”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闽建筑〔2022〕4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第四条保障措施各地制定的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准)龙头、骨干、双培育、倍增等相应企业扶持政策)应对省龙头企业适用,实行全省“一盘棋”政策。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闽建筑〔2022〕8号《关于公布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中公布的福建省龙头企业,应同样享受企业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正负1%内的,即|(1-投标报价/控制价)-随机抽取K 值|≤1%(含本数)的,补充列入入围投标人名单。请予以明确。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执行《 (略) 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泉建筑〔2022〕33 号)文件规定。
三、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根据招投标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 (略) 泉港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2022年9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