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你公司委托湖北盈诚 (略) 编制的《 (略) 莲饮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专家评估意见和《报告表》结论,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略) 莲饮品扩建项 (略) 经 (略) 文泉大道19号,项目总投资额#元,环保投资#元,用地面积#.47㎡。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厂房一栋、生产线一条、两台天然气锅炉(一台6t/h、一台10t/h,原一台4t/h燃气锅炉拆除),产品品类由原莲子汁、野藕汁变更为果蔬汁、蛋白饮料(莲子汁、野藕汁等)、茶饮料、植物饮料及其他饮料。项目建成后,项目建成后年产果蔬汁5000吨、蛋白饮料(莲子汁、野藕汁等)5000吨、茶饮料2000吨、其他饮料(咖啡饮料、维生素饮料、风味饮料、功能饮料)3000吨、植物饮料#吨。
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地点 (略) 发展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预测情况
(一)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废气、 (略) 理站恶臭和食堂油烟等。
(二)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三)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等。
(四)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 (略) 理站污泥、废包装材料、原料滤渣、废过滤袋、废培养基等)和危险废物(化学试剂空桶(袋)、喷码机头清洗废液、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水、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和废试剂瓶等)。
三、项目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两台天然气锅炉经低氮燃烧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 (略) 理后通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油烟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要求; (略) 理站产生的恶臭异味须采取设置封闭式盖板、定时投加喷洒化学除臭剂等有效措施,无组织排放的恶臭异味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厂界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酸性气体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废水经隔油 (略) 理后排入厂 (略) 理站,原料清洗废水、CIP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收集后 (略) 内自 (略) 理站(格栅-中和-调节池-气浮池-调节池-UASB厌氧池-一段接触氧化池-一沉池-二段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池-清水池),经自 (略) (略) 理后与清下水和锅炉废水一起 (略) 污水总排放口 (略) (略) , (略) (略) (略) (略) 处理,厂区污水总排放口排放的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 (略) (略) 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同时采取消声、减振、隔音、维护设备良好运 (略) 绿化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原料滤渣收集后外售其他单位利用; (略) 理站污泥、废过滤袋、废培养基收集后交由环卫部 (略) 理;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由设备提供商回收,危险废物(化学试剂空桶(袋)、喷码机头清洗废液、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水、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和废试剂瓶等)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危险废物应分类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 (略) 理。
四、总量指标
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3.97t/a、氨氮:0.397t/a、颗粒物:0.686t/a,SO2:0.480t/a,NOX:1.672t/a、VOCS:0.0276t/a。
五、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须按照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登记,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运营。经营期间,不得对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环境污染。
六、信息公开要求
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建设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 (略) 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
八、批复时效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本批文下发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重新审核。
九、积极配合监督检查
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