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吐鲁番高昌区艾*湖镇也木什村废弃砂坑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华电高昌热电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4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5-*
传 ???真:0996-*
通讯地址: (略) 示范区月光湖路66号(邮编*)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8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吐鲁番高昌区艾*湖镇也木什村废弃砂坑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华电高昌热电一般 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项目 | 哈密 (略) | 新疆维吾尔自 (略) 高昌区 | 乌鲁木齐汇翔达 (略)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实施生态恢复治理措施拟对场地南侧通过削高填低的方式直接场地平整,同时承担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Ⅱ类固体废物)功能,设计总库容110万m3,设计日处理860t/d(430m3/d)一般固体废物,服务年限8.53年。场区共有三个砂坑,分为三个区域,设置一座撬装式值班室,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总占地面积为*.34m2,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2.6万元,占总投资的24.03%。 | 1.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2.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要求采取在填埋区四周设置3m高固定铁丝围栏,配备专用洒水车1辆,对填埋区、备料场及道路进行每日洒水,取土场四周进行围护,进场道路碎石路面,固废运输车辆全密闭措施。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移动式环保厕所收集后,拉 (略) 高昌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洗车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填埋区降尘;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填埋场区抑尘。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道路清扫”标准。项目需建设渗滤液导排设施,按照要求进行防渗,设地下水监测井3眼,本底井位于地下水流向上游30-50m处设一眼,污染扩散井地下水流向下游30-50m处设一眼,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下游30-50m处设置1座,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限值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填埋至填埋区,一般固废管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5.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本项目在填埋区四周设置排水沟,根据拟建填埋场区周边地形情况,沿场区四周修建一条排水沟,将上游山坡大部分洪水沿截洪渠顺利导向下游。 7.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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