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政府透明度,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密切与各单位、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机关服务提速增效, (略) 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实施“政府开放日”活动的主体是本单位,包括各科室及各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条 开放对象为在当地工作、生活、学习,关心经济社会发展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主要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引进人才、创业者、职工代表、社区工作者,网民代表,各行各业先进人物代表。
第三条 开放日活动内容
1.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本部门重点任务﹑重大活动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以深化行政改革、推动社会发展、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落实便民政策等为重点。全方位介绍和展现机关的主要职能、制度规范、特色亮点、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等。2、畅通沟通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基层群众关切,注重答疑解惑和整改落实,促进机关作风改进和服务绩效提升。
第四条 开放日活动形式
1.邀请各单位分管领导、相关服务对象、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机关,采取情况汇报、现场观摩、座谈交流、互动答疑、征求意见等形式,加强机关与基层的互动交流,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结合重大政策和措施出台、阶段性重点工作、重要活动推动等,采取个别访谈、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征求意见建议,确保政令畅通。
第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