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一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7日(共计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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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年产1亿米无纺布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分宜县凤阳镇新街社区(原杨桥煤矿四中学校废弃建筑及场地)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新余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 (略) 分宜县凤阳镇新街社区(原杨桥煤矿子弟学校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4°40′22.164″,北纬27°56′33.675″。建设内容主要为锅炉房、开棉车间、无纺布加工车间、原料区、成品区、布袋除尘设备车间、综合楼等。项目以次品棉布、次品棉、食用玉米淀粉、腻子粉、石粉等为原材料,通过开棉→开松→梳棉→铺网→上胶浆→烘干定型→卷曲→检验等工艺生产无纺布,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1亿米无纺布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额的0.4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用于厂区绿化,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运营期开棉粉尘、胶浆调配粉尘、开松(含进料)梳棉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燃煤锅炉浓度限值;项目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注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震装置,对生产车间进行合理布局,加强绿化降噪,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工业废物应及时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隔油池油渣、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布袋、不合格品及边角料、袋式收集尘灰、废胶浆、灰渣经定期清理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经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排污口规范管理:废气排放口、固定噪声源、固废及危废暂存场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江西省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应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参与和监督管理,同时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设置与排污口相应的图形标志牌。 |